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1-033号公告。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1-034号公告。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新修订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修订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陈矜女士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其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提名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卓敏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卓敏女士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提名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同意后,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1-035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公司对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比例等符合该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因此,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刘万春、牛占奎、胡良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2)。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1-036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卓敏女士简历
卓敏,女,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硕导师、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导师、会计专硕导师、资产评估专硕导师,同时兼任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在国家重点级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多项课题,主要著作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等。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附件2:
独立董事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矜、李晓新、谢敬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了解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我们认为:依据公司出具的《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陈矜、李晓新、谢敬东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既适应当前证券监管要求,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监事和监事会进一步规范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发电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以及人员等由公司承接,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同时,发电公司所属的三个分公司(即顾桥电厂、潘三电厂、新庄孜电厂)办理分公司隶属关系变更至本公司的登记手续,发电公司分公司归属于本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情况
公司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戎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注册资本:388,626.1065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9日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不得在禁燃区内设置销售煤炭等高污染燃料销售网点);货物装卸、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港口拖轮经营、港口货物中转服务;道路货运;铁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场地、房屋租赁服务;房屋建筑及线路管道安装,铁路、公路、桥涵工程施工;金属材料(除贵金属)、钢材、电线、电缆、橡塑制品销售;铁路、线路器材设备维护;煤炭仓储及配煤服务;为船舶提供水电服务,铁路机车、铁路车辆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876,322.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6,253.12万元;2021年截止上半年末实现营业收入1,002,973.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342.51万元。(以上数据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情况
公司名称: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结焱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淮南市八公山区新庄孜矿内
注册资本:12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4日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炉渣、炉灰销售,低热值煤、煤泥、煤矸石发电的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供热、供汽、电气试验,非饮用热水生产与销售,代收电费,转供水,电力集控仿真培训,房屋租赁,污泥处理处置,土地租赁,人员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不含学历教育、技术教育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电公司资产总额246,315.50万元,净资产62,741.19万元;2021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83,568.03万元,净利润-9,153.1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发电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发电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同时,发电公司的分公司(即顾桥电厂、潘三电厂、新庄孜电厂)将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相关规定,办理分公司隶属关系变更至本公司的登记手续,发电公司分公司归属于本公司。
2、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因本次合并而改变;公司经营范围将根据需要相应增加被合并方的相关经营范围。
3、合并基准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4、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和享有。
5、吸收合并完成后,发电公司现有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本公司承接与承继。
6、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7、合并双方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完成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登记手续。
8、本次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现有全部在册员工由公司妥善安置。
9、合并双方分别履行各自法定审批程序,全部批准完成后,合并双方正式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10、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由于发电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与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合并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办理税务工商注销及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二、具体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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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5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说明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陈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陈矜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辞职申请尚未生效之前,陈矜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陈矜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矜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提名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卓敏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卓敏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卓敏女士简历
卓敏,女,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硕导师、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导师、会计专硕导师、资产评估专硕导师,同时兼任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在国家重点级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多项课题,主要著作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等。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2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三)登记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2号楼四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2号楼四楼
联系人:马进华、姚虎 邮编:241006
电话:0553-5840085 传真:0553-5840085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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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写具体的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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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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