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88 公司简称:艾迪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1、人源蛋白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产品开发面临与天普生化竞争的风险
报告期内,天普生化仍为公司人源蛋白业务的第一大客户,其采购需求对于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随着公司未来新药的逐步研发上市,预计公司对天普生化的销售金额占比将逐步降低,但如果天普生化经营状况发生波动或与公司的产业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化解相关风险,可能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为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人源蛋白领域,布局开发下游制剂品种,开展乌司他丁新适应症临床研究、尤瑞克林新剂型研究,开发的产品面临与天普生化直接竞争的风险。
2、创新药的商业化落地风险
公司抗艾滋病1类创新药艾邦德?已于报告期内成功获批上市销售,公司将其定位于现有主流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的升级优化。公司新药产品对销售团队营销能力要求较高,产品获得市场的认可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能否通过医保谈判并纳入医保目录尚存在不确定性,多重因素影响或将导致新药上市放量不及预期的风险。
3、新药研发风险
公司在研管线中的创新药处于研发不同阶段,获批临床的多个创新药尚处于临床早期,新药研发周期长,各环节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受国家政策、资金和人才等多重因素影响,新药研发进度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生产经营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9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迪药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61,75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777,642,0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79,833,781.03元,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506,826.4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3,045.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 210Z0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4513609066666)。
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58239300203),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建宁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59524609999996)。
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扬州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唐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0160188000125327)。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宁路支行账户中包含600.00元的非募集资金,系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需要预先存入600.00元,故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活期余额为25,432.08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临时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5,743.30万元,共计取得理财收益 954.24 万元和相关利息收入 43.3万元。
三、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5,418.07万元,置换及支付发行费用1,788.47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30.00万元,合计27,736.55万元,其中,2021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052.4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000.08万元和发行费用及增值税523.34万元,合计置换13,523.42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10Z0076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5,743.3万元,共计取得理财收益 954.24万元和相关利息收入 43.3 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9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3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按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1: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0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之“ACC007 III/IV 期临床项目”、“ACC006 BCC II 期临床项目”、“ACC006 PD-1 联用 II 期临床项目”、“ACC010 I/II 期临床项目”;
●新项目名称:“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之“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变更“ACC007III/IV期临床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ACC010 I/II 期临床项目”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5,948.75万元,用于新项目“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2)变更“ACC006 BCC II 期临床项目”、“ACC006 PD-1 联用 II 期临床项目”的全部未使用募集资金及“ACC010 I/II 期临床项目”的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9,5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
●原项目研发进展:“ACC007 III/IV 期临床项目”已完成III期临床研究并获批上市,拟开展上市后研究;“ACC006 BCC II期临床研究项目”及“ACC006 PD-1联用II期临床研究项目”目前处于暂停状态,其中,“ACC006 BCC II期临床研究项目”已完成I期临床研究,“ACC006 PD-1联用II期临床研究项目”尚处于Ib期临床研究,两项目将视“ACC006肺鳞癌化疗联用II期临床研究项目”的临床研究进度及公司资金状况确定项目后续研发工作安排;“ACC010 I/II 期临床项目”目前处于I期临床研究中;
●新项目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计划于2024年完成相关研究;“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计划于2023年完成相关研究。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核准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12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ACC010I/II期临床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76.01万元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因此拟变更的上述四个项目截至2021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可使用余额为15,448.75万元。
本次涉及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原项目“ACC007III/IV期临床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08.75万元、原项目“ACC006 BCC II期临床研究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340.00万元、原项目“ACC006 PD-1联用II期临床研究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260.00万元及原项目“ACC010 I/II期临床研究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5,340.00万元,拟变更募集资金总额为15,448.75万元。其中,5,948.75万元拟用于新项目“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9,500.00万元拟用于新项目“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
2021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拟变更项目原计划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ACC007III/IV期临床项目”已于2021年6月25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艾诺韦林片《药品注册证书》,ACC007(药品通用名:艾诺韦林片;商品名:艾邦德?)获批可上市销售。根据要求,艾邦德?需在完成III期临床试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上市后研究。截至2021年7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4,101.25万元,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08.75万元。
原项目“ACC006 BCC II期临床研究项目”及“ACC006 PD-1联用II期临床研究项目”原计划以ACC006 I期临床试验结果为基础,在ACC006 I期和Ib临床试验展示的较好安全性的基础上,一方面结合对小样本量基底细胞癌受试者的观察所显示的对无法手术或放疗的晚期基底细胞癌患者具有病灶稳定和生活质量改善作用,针对基底细胞癌适应症进一步开展II期临床,另一方面,联用PD-1观察对肺鳞癌患者治疗的有效性。但因“ACC006 BCC II期临床研究项目”患者获益的终点指标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以及“ACC006 PD-1联用II期临床研究项目”仍处于Ib期临床研究中,受疫情影响临床研究进度不及预期,截至2021年7月31日,上述项目处于暂停状态,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0.00元,原项目“ACC006 BCC II期临床研究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40.00万元,原项目“ACC006 PD-1联用II期临床研究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260.00万元。
原项目“ACC010 I/II期临床研究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内完成II期临床研究,受疫情影响临床研究进度未及预期,目前尚处于I期临床试验中。截至2021年7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76.01万元,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163.99万元。
(二)项目变更具体原因
由于目前抗肿瘤创新药物研发领域同质化较为严重,医疗资源较为紧缺,竞争成本明显提高,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将研发重点聚焦于抗HIV病毒、抗炎及脑卒中领域,并放缓抗肿瘤领域项目的研究进度,以锁定优势赛道,充分发挥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原项目“ACC007III/IV期临床项目”的ACC007(艾邦德?/艾诺韦林片)已于2021年6月25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艾诺韦林片《药品注册证书》,根据要求,艾邦德?需在完成III期临床试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上市后研究,为临床进一步合理用药提供重要依据,具体包括真实世界研究、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以及致癌性研究,故拟将原项目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变更为“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根据测算,原项目“ACC007III/IV期临床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额度无法满足ACC007上市后研究的经费需求,拟从原项目“ACC010I/II期临床项目”调整部分资金以满足新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快速推进优势项目的研发进度,公司拟将原项目“ACC006 BCC II期临床项目”、“ACC006PD-1联用II期临床项目”的全部资金及“ACC010I/II期临床项目”的部分资金变更至新项目“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以人源蛋白业务产品为业务基础,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布局相关改良型新药研发,增加产品的适应症范围。该项目若成功实施,公司的产品将由人源蛋白粗品转型升级为注射用乌司他丁人源蛋白注射剂药品,有利于公司转型升级、产品结构优化,还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提高产品附加值,保持公司在人源蛋白研发和生产领域的领先地位。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
本项目为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整体项目,在已经完成艾邦德?III期临床并获得生产批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艾邦德?上市后研究工作,具体包括真实世界研究、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以及致癌性研究,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5年,通过分阶段开展艾邦德?上市后研究工作,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改进给药剂量等,从而验证上市前临床试验结果并对其偏差进行纠正,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为临床进一步合理用药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总投资10,051.25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051.25 万元,无铺底流动资金及建设期利息。投资计划详见下表:
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
■
(二)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
本项目拟在上市产品已获批适应症的基础上,为增加乌司他丁制剂的新适应症“预防和控制围手术期的过度炎症反应,特别是肝癌肝切除术”,开展I期~III期临床研究试验、药理学和毒理学研究、药品注册申报、药效及作用机制研究等相关工作。
通过开展并完成乌司他丁新适应症I期临床试验研究,评估注射用乌司他丁在中国健康成人中的安全性,为后续临床试验推荐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案;通过开展并完成乌司他丁新适应症Ⅱ期临床试验研究(探索性临床研究),开展目标适应症人群的PK/PD研究以及药物相互作用评价,并初步评价注射用乌司他丁用于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为Ⅲ期临床试验的剂量、主要疗效评价指标等方案设计提供依据;通过开展并完成乌司他丁新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研究(验证性临床研究),确证注射用乌司他丁用于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为产品上市注册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开展药学研究(包括病毒控制及物质基础等)、临床药效及作用机制研究等其他补充研究,并在完成各期临床试验所需样品的生产后,同步开展注册批和工艺验证批的生产以及包材等相容性等研究工作;项目建设期计划为3年。
本项目总投资9,5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500.00 万元,无铺底流动资金及建设期利息。投资计划详见下表:
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
■
四、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一)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新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医药行业对于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药物研发投入随着医药市场的不断扩大也迅速增加,创新药逐渐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全面推进药品提质创新,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新药研发。《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生物技术惠民工程,为自主创新药品、医疗装备等产品创造市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促进生命科学、中西医药、生物工程等多领域技术融合,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公共卫生、生殖健康等技术保障能力。研发创新药物、新型疫苗、先进医疗装备和生物治疗技术”。综上,相关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推动新项目的建设。
(二)新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1、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的市场前景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仍缺乏有效治愈艾滋病的方法,需要终身治疗。针对艾滋病,目前临床上多采用“鸡尾酒疗法”。艾邦德?上市后,可与核苷类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患者。
全球范围内接受治疗的HIV患者数量不断增加,是全球抗HIV病毒药物市场持续扩大的核心驱动力,全球抗HIV病毒药物市场规模逐年递增,2023年有望达450亿美元以上。在我国,艾滋病治疗患者规模呈持续扩大的趋势,随着国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推进,艾滋病长期用药需求仍有较大增长空间。根据IMS Health & Quintiles报告,患者基数增加、诊断率和治疗率提高、医保支付能力提升及自费人群的逐渐增加,将共同推动我国抗艾滋病用药市场规模的快速提升,预计2027年我国抗HIV药物市场规模将超过 110 亿元。新项目建设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2、“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的市场前景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人们工作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国民身体亚健康问题日益突出,身体素质呈下降趋势,肝脏方面的疾病发病率增加,手术和创伤后的炎症反应控制成为很多患者和医生的重要关注点之一,研发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围手术期的过度炎症反应的药品成为医药研发的一项重要突破点。目前临床上应用于肝切除术过度炎症反应的药物主要有乌司他丁、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和甲基强地松龙等。
本项目研究的乌司他丁具有明确的抑制机体创伤引发过度炎症反应的作用机理,其制剂在临床实际应用方面更加广泛,包括肺损伤、脓毒症和肝切除围手术期等。伴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对围手术期过度炎症反应健康问题的日益重视,根据 IMS Health & Quintiles 研究报告,乌司他丁制剂市场将在 2027 年约达 50 亿元,其中手术(围手术期)和脓毒症是重要增长点,治疗过度炎症反应药品的市场需求量将会持续增加,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三)改良型新药的低研发成本为新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新药研究风险高、投入大,根据Tufts Center统计数据显示,成功开发一个药物,药企实际费用为13.95亿美金,按照名义利率(资本成本)为12~14%来算,弥补资本时间和机会成本得出开发一个新药的成本为25.58亿美金。其中,药物开发周期从临床前靶点筛选到最终上市,平均至少13.5年(不包括靶点确认阶段),临床前开发所需时间为5.5年,临床平均开发时间为8年,三期临床总费用平均为9.06亿美元,占企业实际费用的64.94%。
“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究项目”拟就已上市的注射用乌司他丁制剂开展新适应症研究,该项目属于改良型新药研究项目。改良型新药是在原有药物基础上进行改进,有一定临床基础,大部分产品不需要进行完整临床试验,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大优势。改良型新药可申请突破性治疗药物,享受国家政策红利,研发费用较低。在全球新药研发失败率越来越高,开发新靶点越来越难的情况下,对于制药企业而言改良型新药是一个更佳选择。改良型新药的低研发投入为新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充分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组织建设,建立了与其业务规模、研发战略相适应的研发体系,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视为发展核心。公司坚持自主研发驱动的创新机制,布局了人源蛋白和化学小分子药物技术两大平台,下设人源蛋白研发中心、化学药物研发中心、临床医学/研究部、注册部和项目管理等机构。公司研发团队以资深行业专家为核心,现有研发人员69名,核心技术人员10名,占员工总数的18.11%。研发团队精干高效,具有丰富的药品研究和申报经验。公司承担国家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3 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 项、江苏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3 项。综上,坚实的研发基础、健全的研发体系与雄厚的技术人力资源可有效保障新项目在临床试验、药品注册申报等各阶段工作的稳步推进,为新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等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将有利于公司聚焦优势领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优势研发项目的研发进度,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调整,将资金投入到有迫切需求的研发领域,有利于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5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核准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 210Z0012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注:项目1所涉部分子项目拟根据公司战略布局调整做相应变更,拟变更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9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3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49%。
2020年8月19日及2020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5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9%。公司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同意公司使用5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该方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有利于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核准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 210Z0012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方式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切实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调整,将资金投入到有迫切需求的领域,有利于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有利于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切实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4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4日
至2021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与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
(三)登记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了解扬州市及邗江区具体防疫规定,并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防疫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且符合当地防疫规定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
联系电话:+86-514-82090238
联系传真:+86-514-87736366
电子邮件:ad@aidea.com.cn
联系人:王广蓉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