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1-044
债券代码: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175404、175405、175493、175494、175578、175579、188013、188014
债券简称: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航控01、20航控02、20航控Y1、20航控Y2、20航控Y3、20航控Y4、20航控Y5、20航控Y6、21航控01、21航控02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股票代码002179)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9,983,515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投”)拟出资19,000.00万元现金参与认购。
2021年7月9日,中航产投与中航光电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中航产投参与本次中航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
中航光电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中航产投以现金认购中航光电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宏伟先生、李聚文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中航光电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周山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郭泽义
注册资本:1,099,945,053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航光电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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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三年数据已经审计。
三、《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1年7月9日,中航光电(甲方)与中航产投(乙方)签订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认购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如有小数,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整)。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由甲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并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如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乙方同意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参与认购。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2、认购数量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其聘任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乙方的认购金额为1.9亿元人民币,具体认购数量按照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认购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如果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监管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等提出监管意见或要求(包括书面或口头),甲方将根据该等监管意见或要求与乙方就其认购的股票数量及/或认购金额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3、认购方式
乙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参与本次认购。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按照甲方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所载时间、认购数量、认购金额等内容,将全部认购价款一次性足额缴付至《缴款通知书》所通知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锁定期
乙方就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作出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若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增持不超过甲方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乙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若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增持超过甲方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乙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3)乙方通过本次发行而认购的甲方股票因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对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进行调整的,乙方同意按前述要求对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作出相应调整。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乙方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甲方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
除双方的声明、承诺与保证、保密、违约责任、不可抗力、通知与送达、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相关条款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以外,本协议其他条款在以下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生效: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3、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项;4、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所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之外,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审议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产投参与中航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宏伟先生、李聚文先生已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产投将持有中航光电的股票,中航光电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变化、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调整、投资者心理变化等因素,都会对其股票价格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此外,中航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成功实施尚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产投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公司积极介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航空产业,拓展产融结合的广度和深度,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5、《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债券代码: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175404、175405、175493、175494、175578、175579、188013、188014
债券简称: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航控01、20航控02、20航控Y1、20航控Y2、20航控Y3、20航控Y4、20航控Y5、20航控Y6、21航控01、21航控02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路”,股票代码002916))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6,762,481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投”)拟出资15,000.00万元现金参与认购。
2021年7月29日,中航产投与深南电路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中航产投参与本次深南电路非公开发行股票。
深南电路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中航产投以现金认购中深南电路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宏伟先生、李聚文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深南电路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盐龙大道1639号
法定代表人:杨之诚
注册资本:489,315,846元
成立日期:1984年07月03日
经营范围:印刷电路板、封装基板产品、模块模组封装产品、电子装联产品、电子元器件、网络通讯科技产品、通信设备的研制、生产、加工、服务、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电信终端设备、信息技术类设备、LED 产品、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安防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销售;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的一般经营项目为:电镀、鉴证咨询、不动产租赁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研发及信息技术咨询、物业管理。
深南电路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三年数据已经审计。
三、《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1年7月29日,深南电路(甲方)与中航产投(乙方)签订了《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认购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如有小数,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整)。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由甲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并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如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乙方同意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参与认购。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认购数量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其聘任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具体认购数量按照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认购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分红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条件均获得满足后且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购价款缴纳通知时,按《缴款通知书》要求(包括缴款时间、认购数量、认购金额等事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内,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
4、锁定期
自认购股份登记日起,乙方合法拥有认购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甲方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下列全部条件满足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2)乙方经其内部有权决策批准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3)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除非上述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所列的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6、违约责任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和因本协议规定的情形而终止本协议以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15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及时纠正,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索赔费用、开支。
四、审议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产投参与深南电路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宏伟先生、李聚文先生已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产投将持有深南电路的股票,深南电路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变化、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调整、投资者心理变化等因素,都会对其股票价格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此外,深南电路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及深南电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成功实施尚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产投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产融结合的广度和深度,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5、《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债券代码: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175404、175405、175493、175494、175578、175579、188013、188014
债券简称: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航控01、20航控02、20航控Y1、20航控Y2、20航控Y3、20航控Y4、20航控Y5、20航控Y6、21航控01、21航控02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产融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以及相关列报科目进行了调整,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规定,本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3.对于租赁负债,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5.改进了承租人对租赁的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并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重新评估公司租赁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对可比期间信息无需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未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未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修订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175404、175405、175493、175494、175578、175579、188013、188014
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航控01、20航控02、20航控Y1、20航控Y2、20航控Y3、20航控Y4、20航控Y5、20航控Y6、21航控01、21航控02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21年8月1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融”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产融大厦42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江涛先生主持。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1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赵宏伟先生、李聚文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赵宏伟先生、李聚文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175404、175405、175493、175494、175578、175579、188013、188014
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控08、20航控01、20航控02、20航控Y1、20航控Y2、20航控Y3、20航控Y4、20航控Y5、20航控Y6、21航控01、21航控02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21年8月1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融”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产融大厦42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创界先生主持。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