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双碳”战略目标;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着重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2021年7月,国家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废旧电池循环利用、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等6大行动计划。
公司从事的 “废旧电池循环利用、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废塑料回收利用、新能源材料制造”等核心业务不仅与国家发展战略同频共振,而且完全契合“碳达峰碳中和”主频道,是符合绿色时代的产业,展示极大的市场空间与产业前景。
十四五,格林美搭上新能源发展与循环经济发展的高铁,迎来了历史性绿色发展大好机遇。
为站在绿色时代发展的风口,把握十四五绿色时代的机遇,公司提出了2025年与“十四五”远景目标:开采城市矿山,发展新能源材料,全面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成为世界低碳产业的领袖级企业,对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与世界绿色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的品牌与价值受到全球尊重与认同,至2025年,公司销售收入突破300亿元、争创500亿元,经营业绩让全球投资者心动。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实现“开局漂亮、全年精彩”,公司以“奋进十四五,突破300亿”吹响开局冲锋号,以打赢“业务升级、质量升级与效益升级”三大攻坚战为抓手,各项业务产能大释放,效益大增长,实现了2021开局良好、全年精彩可期。公司核心产品三元前驱体和四氧化三钴的全年订单火爆,有效推动公司2021年上半年产能大释放,效益大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0,031.12万元,同比增长42.51%,其中出口收入210,147.89万元,同比增长76.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35.43万元,同比增长151.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0,779.62万元,同比增长3.74%。公司核心产品三元前驱体材料出货量超过42,000吨(销售收入303,342.6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达190%(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达132.13%),位居全球市场前三,其中,三元前驱体材料出口15,000余吨,同比增长超过110%;公司电池级四氧化三钴出货量近8,500吨(销售收入178,219.84万元),同比增长达41.67%(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5.20%),位居全球市场前三;公司正极材料出货量近4,900吨,实现稳定与增长。公司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快速增长,实现营业收入5,473.70万元,同比增长75.90%;其中,梯级利用电池包出货量达11,606组,同比增长325%,盈利能力不断增长。公司超细钴粉出货量2,227吨,同比增长65%。公司报废家电的总拆解量近400万台/套。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减碳16.1万吨,同比增长32%。
截至2021年6月,公司核心产品三元前驱体已经建成的总产能总量达到13万吨/年。在全球行业市场竞争格局下,公司三元前驱体全面由5系、6系产品向8系及8系以上高镍产品转型升级,8系及8系以上高镍产品出货量占比50%以上,9系超高镍(Ni90及以上)产品销售占比40%以上。三元前驱体产品结构的升级维护了产品毛利率的稳定,毛利率达到25.63%,居行业前茅;四氧化三钴材料全面转型掺杂高电压新一代产品,出货占比5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荆门+泰兴+福安”一主两副的三元前驱体制造基地发展战略,快速建设泰兴与福安两个三元前驱体制造基地,实现在2021年底超过年产20万吨三元前驱体总产能的目标,保障公司三元前驱体市场增长的产能需要。
公司积极发挥国家级创新平台的产业引领作用,公司积极招募与重奖创新领军人才,重金投入研发,积极实施玩命技术创新与质量提升风暴,跑步迈入行业技术与质量的无人区,创新升级三元动力电池材料,迈向世界顶端市场与品牌。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超过36,082.9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8.59%,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7%以上,突破新能源材料制造与废物循环领域的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科技成果。公司突破四元前驱体、超高镍低钴前驱体、核壳技术前驱体等新一代前驱体关键技术。高镍三元前驱体的磁性异物水平全面达到PPb级水平,主流产品的磁性异物含量低于1PPb,进入全球质量顶端行列。公司累计申请2,279件专利,主导/参与制修订299项国家、行业及地方团体标准。格林美在2020年中国企业专利实力500强榜单中位居第159名,相比2019年排名提升56名次。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的福安青美获批“2021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全资下属公司格林美(江苏)获批“商务部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四氧化三钴”,格林美(无锡)获批“江苏省第二批星级上云企业”、2020年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4月25日,工信部官网推荐格林美的“打造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链闭环”作为“十三五”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典型案例。
公司坚定不移实施“主流产品、主流市场、主流客户”的三主流原则,积极融入上下游主流供应链和主流市场链,核心产品全面进入世界主流市场地位,拥有SAMSUNG SDI、ECOPRO、CATL、LGC、ATL、Umicore、Sandvik、Kennametal、BYD、中国五矿、容百科技、厦门钨业等全球知名客户群体和战略新兴产业优质客户,全面参与全球核心产业链分工与合作,推动格林美成为全球核心竞争地位突出和效益良好的上市公司。2021年8月,公司先后与亿纬锂能签署10,000吨镍产品定向循环利用合作备忘录、与孚能科技签署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及电池废料绿色处理产业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亿纬锂能、孚能科技的合作,标志着公司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产业链的战略升级,直接打通与新能源电池厂、新能源汽车厂的绿色供应链合作通道,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镍钴资源的定向循环深度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构建全球范围的“动力电池回收—镍钴锂电池原料再造—电池材料再造—动力电池再造”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链与镍钴产品全球绿色供应链。未来,格林美将聚焦新能源关键镍钴锂原料的定向循环模式,不断提升格林美在动力电池回收与镍钴锂资源回收利用的市场占有率,全面夯实公司在全球新能源材料行业的核心地位,推进世界动力电池的低碳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夯实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与基地建设。先后启动了格林美(深圳)深汕循环经济园区动力电池回收基地与天津动力电池回收基地建设。针对长三角巨大的新能源市场,公司与无锡空港经开区签署无锡动力电池低碳循环项目资本合作,建设格林美无锡新能源循环经济低碳示范园区,实施年回收处理10万辆新能源汽车及年回收与再制造10万吨动力电池等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夯实公司在珠三角、华中、中原、京津冀、长三角等主要区域的动力电池回收与新能源汽车回收产业大布局,形成公司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回收产业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印尼镍资源项目建设,夯实原料保障体系。公司提升了对印尼镍资源项目控制地位,取得了印尼镍资源项目51%的控股权,构建持久澎湃的镍资源原动力。公司勇敢挑战全球疫情带来的影响,千名建设队伍出海建设印尼镍资源项目,以“直挂云帆济沧海,不破楼兰终不还”精神,攻坚克难,推动印尼镍资源项目的各项工程建设进入快车道。主体关键设备在2021年5月中旬正式启运印尼,印尼镍资源项目从基础建设阶段转入设备安装的快速建设阶段。印尼镍资源项目计划2021年内完成建设,在2022年初投入运行,满足公司前驱体材料发展对镍资源的战略需要。
■
3月6日,公司出海建设印尼镍资源项目的将士喝壮行酒,誓师出征。
■
5月26日,印尼镍资源项目关键主体设备高压浸出反应釜顺利抵达印尼中苏拉威西省摩洛哇丽县青山工业园Bahodopi码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扩大电池级高纯镍钴盐晶体的产能建设。6月30日,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格林美(荆门)高纯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10万吨电池级高纯镍钴盐晶体(硫酸镍、硫酸钴和氯化钴晶体)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并将于年内建成投产,将不断夯实公司动力电池材料与电池原料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头部企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响应国家“工业制造2025”计划,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双方的合作涉及资金结算、银行授信、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银行业务等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模式,将有效促进公司资金结构和负债结构改善,为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扩展以及印尼镍资源等项目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
公司创造性实施业务价值大整理工作,控股子公司格林循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同时,公司积极谋划城市矿山、环境服务、硬质合金等业务的价值提升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公司全面聚焦发展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与动力电池回收为主体的新能源业务,促进公司在全球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地位更加突出,为2021年以及“十四五”开新局与实现业绩高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为凝集精气神、领航“双碳”新时代,公司先后开展了工作作风大整顿、管理提升风暴与人才建制革命,全面提升全体管理员工的回归奋斗精神与绿色产业情怀,全面提档升级人才队伍,为实现“十四五”开新局与“十四五”战略目标的实施提供保障。
5月31日,公司以“投资人才、成就人才,共创低碳未来”为主题,召开了公司首届人才大会,明确提出了实现“重视产能投资向先投资人才再投资产能的转变,重视扩产向先扩人才再扩产的转变,重视设备与厂房投资向先投资人才再投资设备与厂房的转变”,发布了“十四五”三个“千名”人才培养计划与培养目标:1,000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100名领军人才、100名创新人物、300名博士后、500名优才(高级工程技术与高级管理人才)、1,000名青年骨干培养计划、1,000名产业工匠培养计划,发布了《格林美集团创新体系建制》、《格林美领军人才与创新人物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格林美集团创新项目奖励制度》、《格林美集团知识产权奖励制度》、《格林美博士后工作站加速培养博士后高级人才的制度》、《格林美集团高级人才安居补贴制度》等系列人才与创新制度体系,现场发放了首批高级人才安家补贴,解放思想,全面转向优先投资人才,实施格林美历史上的人才革命,扎实推进“领军人才—优秀人才—技能人才”三级人才梯队体系落地,满足“十四五”战略目标的人才需要。
7月1日,格林美集团党委以“传承百年精神,领航低碳产业”为主题隆重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回顾党的光辉历程,传承党的百年精神。300余名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坚定跟党走、听党话,坚守党的初心、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争当新时代的奋斗先锋,推动格林美“十四五”战略目标的有效实施,完成世界对格林美绿色低碳产业引领者的期许。29名新党员庄严宣誓。大会表彰了50名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创新共产党员、10名优秀工匠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个优秀党支部。
7月22日,公司以“牢记嘱托,做绿色发展的担当者、做低碳时代的领航者,做新能源产业的核心者”为主题隆重举行了庆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格林美8周年大会。重温了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格林美武汉园区的经典画面,总结了8年来格林美的巨变,习近平总书记“把垃圾资源化,化腐朽为神奇”的殷切嘱托让全体格林美人心潮澎湃,化作格林美“永远的东风、永恒的激情、永久的动力”。“据新华社2013年7月23日电:7月22日上午,正在湖北调研的习近平总书记前往从事电子废弃物绿色回收利用的格林美高新技术公司武汉分公司考察,他指出,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是朝阳产业。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把垃圾资源化,化腐朽为神奇,既是科学,也是艺术,希望企业再接再厉。”公司5,000余名员工从灵魂深处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公司的大贵人,是公司绿色发展的领路人,要永远感恩习近平总书记、听党话、跟党走、以国家为荣,做绿色产业发展的担当者。2013年,在格林美饱受行业竞争压力,感受到极大的发展困惑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格林美为公司循环产业指明了方向,坚定了公司发展绿色产业的信心。总书记嘱托格林美“把垃圾资源化,化腐朽为神奇”,鼓励格林美做大做强,点燃了格林美绿色发展的熊熊大火。公司正是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后,在资本市场与国家一系列绿色发展红利政策的强力支持下,格林美的循环产业发生了裂变式增长,废物处理园区从3个到布局全国十一省市16个园区,遍布神州大地,废物处理总量从40万吨到500万吨,销售收入从30多亿元到140余亿元。6月29日,上海证券报以“牢记总书记嘱托—来自格林美的答卷”为题,对格林美8年来的巨变以及对中国废物循环绿色产业的贡献做了长篇报道。
报告期内,推行开门办厂与精准扶贫,积极履行环境与社会责任,以循环产业和乡村振兴探索走共同富裕的新路子。报告期内,公司投入2,000万元,流转土地38,000亩,正式启动大规模的乡村振兴计划。同时,公司提档升级兰考、炎陵等循环产业园的产业规模,谋划新一轮的循环产业精准扶贫计划,促进兰考、炎陵等县域脱贫致富奔小康。2020年,公司作为第二股东投资炎陵的欧科亿(688308)成功登陆科创板,成为全国贫困县第一家登陆科创板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志公司利用积极的资本市场实施精准扶贫的重大成果。2012年,为弘扬焦裕禄精神,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走进兰考投资的上市公司,在兰考投资建成世界先进的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基地,走出了一条循环产业精准扶贫新路子,为兰考脱贫致富做出了上市公司的积极贡献。2021年,公司规划了格林美(兰考)循环经济产业园,以建设“黄河大保护金属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为主导,提档升级兰考的循环产业规模与水平,立足建成兰考循环经济的丰碑,为兰考奔向小康之路做出贡献。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国家环境设施城市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在全国16个园区同步推行“工厂变低碳公园,车间变环保展厅,全面给力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环境公众开放日活动,全面升级开门办厂的环境理念,在格林美(武汉)园区投资1,000余万元,建设了全球第一个废物艺术主题公园,把循环产业与废物艺术完美结合,通过废物艺术展示工业文明到废物循环再到碳中和的百年历史变迁,受到全球环境爱好者与广大中学生的青睐,良好的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的“把垃圾资源化,化腐朽为神奇,是一门艺术”。6月5日,全球第50个环境日,格林美(武汉)园区被国家授予“十佳环境开放单位”称号,央视记者走进格林美(武汉)直播格林美环境开放日活动。
7月20日,极端强降雨天气突袭河南多个城市,特大暴雨引发严重的洪水险情和内涝灾害。2021年7月22日,格林美第一时间向河南防汛救灾捐款捐物200余万元,其中捐款100万元。为加强灾后卫生防疫,格林美于24日至25日加班加点赶制80吨84消毒液星夜送往河南郑州、新乡、卫辉市等城市,帮助河南受灾群众渡过难关。同时,公司启动了对河南籍员工受灾家庭的帮扶行动,对本轮河南暴雨灾情中家庭受到严重影响的29名河南籍员工,发放67,000元帮扶款,对他们的家庭予以困难资助和帮扶。共同守护,大爱无疆。困难面前,公司从不让任何一名员工成为“孤岛”,始终保持与员工心连心,始终勇敢担当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弘扬绿色产业理念与时代正能量。
(二)其他重要事项
1、2021年2月17日,万国标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查,聘任王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3、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周继锋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查,聘任蒋淼先生、焦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4、2021年4月19日、 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等议案。依据 A 股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顺利推进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工作。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2021 年 8 月 24 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7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2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陈星题先生、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吴树阶先生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唐鑫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唐鑫炳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唐鑫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日,唐鑫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魏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国际金融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国际金融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薇,女,汉族,1983年2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副总裁、先锋国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总监、超威明智(横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魏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魏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7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4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王健女生、唐丹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7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为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7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4名特定对象共发行336,263,7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5.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35,999,987.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950,187.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8月23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18]000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021年半年度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3)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954,427.75元,结余资金系利息净收入形成。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8名特定对象共发行634,793,18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3.8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424,909,962.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86,512,911.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21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021年半年度公司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万吨镍/年)”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5月13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即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PT.QMB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募投项目变更。
(3)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201,415,109.59元。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6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后因公司就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故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2、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募投项目变更。
2021年5月1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5月1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21年半年度《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21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印尼镍资源项目,扩大镍资源的获取数量与战略掌控能力,为建设全球竞争力的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制造体系提供战略镍资源保障,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经获得银行项目资金的支持,正在按照预期进度有序建设。公司计划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 5 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将原计划投入“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的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00 万元)用于“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 5万吨镍/年)”,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5,527.7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46.93 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980.8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5月13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
附件一: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一: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二: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二: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7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唐鑫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唐鑫炳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唐鑫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日,唐鑫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唐鑫炳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魏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薇,女,汉族,1983年2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副总裁、先锋国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总监、超威明智(横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魏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魏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7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荆门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新增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以上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具体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依据各公司的需求进行调整,并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及下属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在办理上述银行及下属公司授信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其经
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
基础。同时,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
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7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荆门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新增资金需求,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1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七年,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宜。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843963.754883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4日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医用口罩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固体废物治理;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浩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2日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迎春大道3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废旧硬质合金制品、废弃钨、钼、钽、铌稀有金属制品的循环利用以及相关钨产品的制造与销售,废旧硬质合金制品及钨、钼、钽、铌报废材料的回收与销售,报废材料以及循环再造产品的进出口(以上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928.5715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伟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4、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翔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23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50号(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硕放振发路235号)
经营范围:钴酸锂、三元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汽车充电设备批发、零售;汽车充电服务;汽车维修;梯级利用电池能源产品的租赁、销售;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包、模组及其塑胶件、五金件、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5、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云河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
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废物的处置(不含危险废弃物);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持股比例为60%。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6、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1377.8464万元
法定代表人:鲁习金
成立日期:2010年01月22日
注册地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大道东段北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二手车经销;汽车旧车销售;汽车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持股比例为97.9669%。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7、荆门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荆门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维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6日
注册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漳河镇京河村六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农业、旅游业投资开发(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金融业务),养老服务,环保工程,农产品种植及销售、水产品养殖及销售、花卉苗木种植及销售(以上均不含种苗及其他专项规定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食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荆门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各授信主体最终同银 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各授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办理上述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10,557万元(除公司为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1,575万元的担保额度之外,其余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5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债务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荆门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持有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97.9669%的股权,其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较小,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为上述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上述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下属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18,000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7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因日常经营需要,为推动公司战略的实施,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额度人民币600,000万元,由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08%。
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额度人民币600,000万元在上述审议额度范围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经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审议通过。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478352.2257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2008号房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为格林美全资下属公司。
被担保人格林美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格林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及下属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办理上述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公告日,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10,557万元(除公司为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1,575万元的担保额度之外,其余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55%。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0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0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8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国际金融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世界银行下属机构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即国际金融公司,以下简称“IFC”)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偿还完毕之日止。
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为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IFC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在上述审议范围内。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国际金融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843963.754883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4日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医用口罩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固体废物治理;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额度、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同IFC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办理上述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公告日,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10,557万元(除公司为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1,575万元的担保额度之外,其余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5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债务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债务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保障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其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IFC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8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1年9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1至3项提案已经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7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9月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欧阳铭志、何阳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