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68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进展
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锁定期安排的议案》,公司根据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锁定期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告编号:2021-008号)。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锁定期安排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8号),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2021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42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告编号:2021-019号)。
2021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编号:210423号),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1年4月20日,公司就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回复报告》。
2021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加期〈审计报告〉及公司〈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补充审计、对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公司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并分别出具了《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1-188号)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11-189号)。同时,公司就反馈意见进行了补充回复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1年6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编号:210423号),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1年7月13日,鉴于公司本次重组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审计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评估和审计报告有效期截止日均为2021年6月30日。为保持审查期间评估和财务数据的有效性,公司正在进行加期评估和审计,完成相关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因此,公司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组有关事项。公司申请本次重组中止系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程序暂停,以便公司继续推进加期评估和加期审计的相关工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同意公司中止申请后,对行政许可程序暂停、相关时限中止计算。公司及重组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评估和审计工作,在评估完成并更新财务数据后,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行政许可程序(公告编号:2021-059号)。
2021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0423号),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查申请(公告编号:2021-061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重组各方不存在任何变更或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重组方案的计划或意向,不存在终止重组的情形。公司及重组各方正在积极推进落实本次重组事项,以符合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正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和审计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锂电资产收购进展
公司按照锂电产业发展规划,继续推进锂电资产收购相关工作。一是报告期内完成了能投锂业62.75%股权交割,能投锂业公司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二是持续推进锂电产业基金清算相关报告。主要进展如下:
1.能投锂业股权收购
2021年1月11日,公司与川能锂能基金签订了《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确认“能投锂业全部股权权益评估值147,770.75万元,能投锂业62.75%股权价格为92,726.14万元”,同时双方约定“过渡期内,能投锂业的盈利由交割日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能投锂业的亏损由锂电基金向公司以现金形式按照转让前的持股比例对亏损金额承担补偿义务”。
2021年1月28日,能投锂业完成了股东变更的登记备案手续,取得了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锦江)登记内变核字〔2021〕第3774号)及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1月30日出具的《关于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1-4号),能投锂业过渡期净利润为亏损288.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250.71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交易最终交易价款为92,568.82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3月15日完成全部交易价款的支付。
2.锂电基金清算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锂电产业基金清算的议案》,同意对锂电产业基金进行清算,锂电产业基金清算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鼎盛锂业25.5%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同时,在锂电产业基金清算分配完成后,四川能投及能投资本拟将其分配所得鼎盛锂业25.5%股权托管至公司,实现公司统筹管理鼎盛锂业(公告编号:2021-004号、2021-006号)。
2021年2月2日,锂电产业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该基金清算方案。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清算具体事务。
2021年4月25日,鼎盛锂业完成了股东变更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取得了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眉市监〕登记内变核字〔2021〕第529号)及新的《营业执照》。此次工商变更后,川能动力、四川能投、川能资本分别持有鼎盛锂业25.5%、21.42%、4.08%股权。
(三)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进展
2020年4月23日,公司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额度分别为2亿元和10亿元,2021年4月1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中期票据2021年度第一期发行工作,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已于2021年4月16日全额到账。后续根据资金需求视市场行情等择机发行(公告编号:2021-028号)。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0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届次:2021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16楼16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和2名非职工监事。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授权代理人代理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67171335
邮 编:610000
(二)会议费用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八、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参加会议回执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5,投票简称:“川化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现场会议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现场会议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
注:1、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2、本表可自行复制,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我个人(单位)持有_______________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1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勇,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杨勇
2021年8月26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2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龙伟,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郭龙伟
2021年8月26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3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勇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4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郭龙伟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66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8号、069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张昌均先生、何勇先生和蒋建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见附件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杨勇先生和郭龙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0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昌均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综合计划部部长、经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济师,曾兼任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光大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能投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能投福宝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兼任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
张昌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张昌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勇先生,1972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综合部职员;四川巴蜀电力开发公司开发部副经理、计划发展部经理;四川西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何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何勇先生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建文先生,1976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计划部副部长,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部副部长,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环境保护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部长、机关第二党支部委员。现任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蒋建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建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勇先生,1969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于2015年4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历任四川省财政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干部、四川省财政学校财会教研室教师,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师、教授,现任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会计学院教授,四川省会计学会理事,四川省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专家,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成都市监察委首届特约监察员,成都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监事长,四川泸天化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四川路桥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西藏矿业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杨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龙伟先生,1970年10月出生,法学硕士、执业律师,2012年6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2006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该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调解员,以及全国十余家大型仲裁机构仲裁员,2018年被授予四川省优秀律师。此外,还担任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专家,四川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四川大学法学院校外硕导,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成都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成都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等社会职务。
郭龙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龙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67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8号、069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提名,同意提名林云先生和喻崇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云先生,1962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四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七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源事业部总经理,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部部长,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林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喻崇华先生,1964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财务处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第一工程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科长,第一工程公司总会计师,基地建设管理处财务科科长,第三分局总会计师,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彩钢公司财务职员、总经理特别助理、副总经济师,七星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驻四川分公司财务总监、七星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松潘县恒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监事。
喻崇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喻崇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