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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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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872                                公司简称:招商轮船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1[05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2名,实际参加董事12名。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会议的董事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张良、盛慕娴、吴树雄、权忠光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号。

  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并将 “对ESG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指导和提出建议”加入其工作职能中。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0[05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曹鸿先生、监事蒋红梅女士、职工监事余佳勃先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和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状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1[05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2号)核准,本公司向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J.P. Morgan Securities PLC、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673,507,45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5.3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09,999,969.52元,扣除发行费用17,502,589.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92,497,380.25元。2019年12月27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9SZA4082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2月26日到账,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批,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95,739,837.88元,2020年度本公司分四次累计置换1,618,455,203.2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83,079,840.84元。

  (三) 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增加金额为存款利息收入(含银行手续费支出)42,855,640.68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金额为48,000,000.00元。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批,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95,739,837.88元。(详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09]号)。本公司于2021年3月8日置换48,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金额为 2,077,935,481.5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通过购买大额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承诺上述存单转让、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联合保荐机构。存单不得质押。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410,000.00万元(含4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

  (1)2015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订造10艘节能环保型VLCC油轮的议案》,同意在国内三家船厂订造不超过10艘节能环保型VLCC。2015年12月18日,公司通过下属6家单船公司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卖方在北京签署造船协议,约定由大船重工为公司建造6艘30.8万载重吨的节能环保型VLCC,6份协议总价款为5.22亿美元,其中4艘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购建的VLCC,该4份协议价款合计3.48亿美元。

  (2)2015年1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非关联方订造8艘超大型矿砂船(VLOC)的议案》以及《关于在关联方订造2艘VLOC的议案》,同意订造10艘VLOC。2015年11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订造上述10艘VLOC的事项。2016年3月23日,公司通过下属单船公司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船厂”)和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船重工”)在深圳分别签署造船协议,约定由外高桥船厂和北船重工分别为公司建造4艘40万载重吨VLOC,8份协议总价款为6.8亿美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购建的VLOC包括外高桥船厂和北船重工建造的VLOC各1艘。

  (3)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授权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与关联方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就订造2艘3,800车位滚装船签署了2份《3800车位PCTC汽车运输船建造合同》。

  (4)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0艘VLCC加装脱硫洗涤塔的议案》。截至2019年2月21日,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宏轮船(香港)有限公司CHINA SHIPBUILDING & OFFSHORE INTERNATIONAL CO., LTD.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11研究所签署了4艘脱硫洗涤塔采购合同。

  (5)招商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将18.00亿元借予本公司使用,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中的12.00亿元偿还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的专项债务。

  注2、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0SZA40007号《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预先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进度款为3,655,965,302.98元。2020年1月20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3,495,739,837.88元。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已经置换自有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666,455,203.20元, 具体董事会批准的相关情况以及置换情况如下:

  ■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及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及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合法、有效。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披露违规的行为。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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