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31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负责人夏仲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德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曲朝红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公司全面落实全年各项工作要求,主营业务运营良好,经营节奏稳步推进,实现房地产项目销售合同额17.77亿元,在管资产租售率达91.1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0亿元,原因为公司主要在售项目未满足结转收入条件所致。资产负债率57.7%,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报告期内,公司因完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公司项下增加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事项对公司本期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方面,精准发力提速工程进度。各在建项目克服工程紧、疫情因素和政府环保停工等实际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施工生产,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实现了全面履约。产品品质方面,注重对各项目示范区、公共空间区的品质提升,从细节处体现项目价值,推动公司品质化发展。
房地产销售方面,多向发力提领项目销售。线上创新营销,线下全员营销。根据市场动态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天保金海岸天成华境项目(F地块项目)以销售金额11.2亿元荣膺上半年天津滨海新区销售冠军,成交均价遥遥领先于周边竞品项目;位于天津空港经济区的意境雅居项目上半年销售额也位列所在区域前列。
产业园区运营方面,公司抓住大健康产业发展契机,不断提升运营水平,继天保智谷产业园区去年成功认定为“市级孵化器”后,今年又成功入选市级知识产权特色园区承建单位,进一步促进园区成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出的主阵地。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夏仲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34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对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其他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通知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2、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租赁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可比财务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35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负责开发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天保金海岸项目。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6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滨海新区经开区天保金海岸C03地块土地整理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滨政函[2021]147号),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拟将滨海开元所持有的天保金海岸C03地块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并拟与滨海开元签署《土地收购三方协议》以履行相关土地收储手续。上述地块土地面积为14,223.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20,965.7338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简称“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是天津市滨海新区范围内唯一具有土地收储职能的的土地储备机构,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是开展土地收储整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上述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1、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法人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吴建兵
开办资金:7,794万元
登记管理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20116794996101Y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福地商务园1-4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区域内土地整理储备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土地收购、整理储备、交易、土地利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等
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
法人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张晓军
开办资金:500万元
登记管理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201165503768036
住所:天津市开发区宏达街1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开发区辖区内土地征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厂房改造和土地整理工作。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天保金海岸C03地块土地
2、土地坐落: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太湖路,南至第二大街,西至太湖西路,北至发达街
3、土地面积:14,223.7平方米
4、土地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5、土地权属:滨海开元对该宗土地具有完全权属,该宗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5、土地账面价值:60,954,159.91元
6、土地估价情况
滨海开元、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共同委托天津同章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9月14日作为估价期日,对天保金海岸C03地块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土地评估参照商服用地地价水平,主要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和剩余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估价结果为C03地块土地于评估期日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0,965.7338万元。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土地收购三方协议
2、合同主体:
甲方: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乙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
丙方: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收购土地的范围及面积:滨海新区经开区天保金海岸C03地块,位于经开区东至太湖路,南至第二大街,西至太湖西路,北至发达街,土地面积14,223.7平方米。
4、土地综合补偿费用:由乙方向丙方支付上述地块土地综合补偿费用20,965.7338万元。
5、土地补偿费用支付
该收储土地完成挂牌出让后30个工作日内且丙方提供发票后,乙方向丙方支付收储补偿款。
6、土地交付条件
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负责看管现状土地,在该地块出让后直接由乙方现状移交新的受让方。丙方协助甲方注销相应土地,变更登记到甲方名下或天津市人民政府名下。
7、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天保金海岸C03地块土地使用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土地收储事项虽造成了滨海开元可开发用地面积部分减少,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既增加了公司收益,同时也规避了商业用地建设所带来的经营难题和投资风险,从而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为公司业绩提供了保障。
公司将在该地块土地补偿费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经初步测算,上述土地收储完成后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由于该笔土地补偿费用的收到时间取决于该地块土地挂牌出让完成的时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上述土地收储事宜,持续督促相关部门支付土地收储补偿款项。
六、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土地收购三方协议》;
3、《土地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3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夏仲昊先生、侯海兴先生、薛晓芳女士、王小潼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7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仲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薛晓芳女士、王小潼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6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滨海新区经开区天保金海岸C03地块土地整理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滨政函[2021]147号),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所持有的天保金海岸C03地块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并拟与滨海开元签署《土地收购三方协议》以履行相关土地收储手续。上述地块土地面积为14,223.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20,965.7338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土地收储事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办理《土地收购三方协议》签署及后续土地收储手续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经营层2021年上半年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南开区天拖二期项目营销价格方案汇报。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