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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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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0-079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胤”)间接全资子公司尚义金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义金智”)作为承租人,以其名下设备、资产等作为租赁标的物,与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度(本息合计)不超过4.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2年。尚义金智以其自有的设备、资产等提供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公司为上述业务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北京金胤将持有张家口金胤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金胤”)100%股权质押给中国电建租赁为此次交易业务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张家口金胤将持有尚义金智100%股权质押给中国电建租赁为此次交易业务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作为共同承租人,以蓬莱大金名下风电塔筒生产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融租赁”)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3年。

  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融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笔业务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负责上述交易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履行及其他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80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胤”)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尚义金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义金智”)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在2021年度相互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1.6亿元。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可对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截至公告日,公司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4.5亿元调配给尚义金智,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8.67%。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胤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尚义金智作为承租人,以其名下设备、资产等作为租赁标的物,与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度(本息合计)不超过4.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2年。尚义金智以其自有的设备、资产等提供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公司为上述业务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7937

  3、法人代表:许贺龙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及其他机械和电气设备的租赁、销售、维修;机械零配件的生产、销售;水泥、钢材、焦炭的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技术、管理咨询、展览;销售沥青;销售化工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尚义金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25MA0FGCLN2W

  3、法人代表:李萍萍

  4、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经济开发区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提供电力项目相关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建设、运营太阳能光伏发电厂、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光伏设备采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孙公司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物:尚义金智名下设备、资产等

  2、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3、融资金额:(本息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

  4、融资期限:12年

  5、交易内容:尚义金智作为承租人,与中国电建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尚义金智作为融资租赁款项使用人和租金偿还人,并提供租赁物设备和资产等,租赁期内由尚义金智偿还中国电建租赁租金。尚义金智以其自有的设备、资产等提供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公司为此次交易业务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北京金胤将持有张家口金胤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金胤”)100%股权质押给中国电建租赁为此次交易业务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张家口金胤将持有尚义金智100%股权质押给中国电建租赁为此次交易业务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中国电建租赁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下属公司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可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发送融资结构,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91,6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20.9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8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作为共同承租人,以蓬莱大金名下风电塔筒生产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融租赁”)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3年。

  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笔业务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负责上述交易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履行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59483517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信健

  5、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0年8月30日

  7、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经营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蓬莱大金名下风电塔筒生产设备。

  2、标的资产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标的资产不存在抵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物:蓬莱大金名下风电塔筒生产设备

  2、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3、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4、融资期限:3年

  5、交易内容:公司与蓬莱大金作为共同承租人,与兴业金融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款项使用人和租金偿还人,蓬莱大金提供租赁物资产,租赁期内由公司偿还兴业金融租赁租金。

  五、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有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交易的进行,不影响蓬蓬莱大金对用于融资租赁的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规模适度,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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