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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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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信虎峰主持,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49.9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意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获通过;

  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议案1、2、3、4、7、8、9、10、13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6,159,956股,回避了对该九项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陈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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