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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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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王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立林先生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王立林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变更为公司总经理王立林先生,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王立林,男,1966年10月出生,水文水资源专业,硕士学历。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运营官(环保),渤海恒铄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渤海宏铄(连云港)清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全部监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副主席陈寿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选举冯文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冯文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文清先生任职期限为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聘任王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王立林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公司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王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对王立林先生的聘任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龚国伟、胡子谨、汪斌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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