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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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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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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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1-073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任嘉鹏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交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的议案》
根据《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以及结合个人承担的职责、价值贡献等因素,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长基本年薪为人民币100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制定合理,该薪酬方案将有效保障公司董事长认真履行职责。董事长本人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1票。董事长任嘉鹏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1-07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 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1-07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2、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1-07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的相关规定,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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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药、保 健 品、药品-流通商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成业务本比去年分别有所上升,主要是去年受疫情影响所致,子公司黄山天目主营成业务本上升的幅度较主营业务收入大,主要是子公司黄山天目主要产品河车、六味液、丸药单位成本普遍上升,毛利小的丸药等产品收入占比较去年同比上升所致。
2、西药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成业务本比去年下降,主要是母公司停产进行GMP改造,存货已销售完,同比去年下降2571万元所致
3、原料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成业务本比去年分别下降,主要是去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上薄荷脑属于清凉解表药品,是下游部分企业生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原材料,所以今年跟去年相比订单就有所下降,成本也同比下降。
4、其他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上升,而主营业务成本比去年下降,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三慎秦泰门诊的门诊费和挂号费的收入较去年上升39.78%,而该业务无成本发生所致。
二、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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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薄荷脑、薄荷素油产品外,其他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成业务本比去年分别有所上升,主要是去年受疫情影响,而今年疫情影响减小所致;河车大造胶囊、其他的主营业务成本的涨幅大于收入的涨幅,主要是子公司黄山天目河车大造胶囊、六味液、丸药单位成本普遍上升,毛利少的丸药等产品收入占比较去年同比上升所致。
2、薄荷脑、薄荷素油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较去年分别下降,主要是去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上薄荷脑属于清凉解表药品,是下游部分企业生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原材料,所以今年跟去年相比订单就有所下降,成本也同比下降。而薄荷素油主营业务成本下降的幅度较主营业务收入大,主要是原材料-薄荷原油今年单位成本较去年同比下降所致。
3、薄荷素油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加27.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薄荷原油今年单位成本较去年同比下降所致。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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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去年下降,主要是1、本报告期母公司停产进行GMP改造,减少2571元,2、薄荷脑、薄荷素油产品主要是去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上薄荷脑属于清凉解表药品,是下游部分企业生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原材料,所以今年跟去年相比订单就有所下降,减少1479万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