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百年大瓷奋斗并开启新征程的交汇之年。尽管疫情的反复使得外部环境复杂程度更为凸显,国际贸易摩擦对中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均带来了多重挑战,但中国在这场疫情的困局中已逐渐完成“先进先出”,形成了完善的产业布局,经济复苏格局已逐渐打开。
2021年上半年,在公司董事会既定战略方针的决策部署下,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专注于产品创新引领、高质量服务,抢抓市场机遇,强化经营管理,运营赋能和支持,使公司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1)盈利水平稳步提升,现金流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816.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78.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54%;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70,497.7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9.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2,455.9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2.19%。
在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这是公司在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产融结合的道路上跨出重要而又坚实的一步,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保证公司现金流的充足,为公司扩大生产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和多种渠道融资杠杆空间的保障。
(2)巩固行业地位,保持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现有市场,紧跟国家重大电力工程项目进展,积极调整投标策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证了在国网市场中的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家电网组织的荆门-武汉、南昌-长沙、白鹤滩-江苏、南阳-荆门-长沙等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绝缘子招标中,累积中标绝缘子近120万片,中标金额约4.5亿元,位居瓷绝缘子企业首位。
在国际市场方面,销售部门克服疫情蔓延而导致的部分国外市场需求及项目执行放缓等诸多困难,积极推进存量项目执行,努力推动与国内外客户的线上互访,巩固既有的国际市场。同时积极参与多个国家的绝缘子投标项目,推进国外第三方实验室认证和新市场准入工作,为公司开拓新的国际市场赋能蓄力。
(3)推进产品创新和制造能力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跟踪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装,新工艺,新结构,新管理方法和新生产方法发展动态,对产品结构、配方不断进行深入研究并开展相关试验,在不影响产品品质与性能的前提下,完成了对部分产品的结构改造设计,坯料配方、釉料配方、胶合剂配方的升级以及工艺的改进,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夺得先机。
同时,公司持续推进智能制造以及信息化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引进多台套自动修坯机、全自动除铁机等智能化设备,对榨泥平台、自动胶装生产线进行了升级改造;启动了ERP二期项目,实现产品全周期管理,产品过程透明化;升级了金蝶云平台,业务可按需定制。通过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和信息化的建设,生产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业财融合奠定坚实的基础。
(4)加强运营管理,提升发展质量
深入推进全流程降本增效,坚持精细管理,优化成本全流程管控架构,加强资金精益管理,持续提升经营效益。加强生产交付管理,统筹调节生产计划和劳动用工调度,做实做细生产应急预案,提升履约交付能力。突破物资降本难点,规范供应商引入环境,加大采购竞争力度,实行招标活动全流程监督,有效提升关键物资采购质量和配套效率。建立常态化、专业化回款分析机制,压缩回款周期。深化企业绩效考核机制,运用在线测评、岗位胜任力建模、内部360评价、召开人才述能会等方法,形成人才评价体系,并启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5)优化公司治理,强化内控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完全和完整,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部署,针对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决策、董监高履职、大股东及实控人变更及行为规范、独立性核查、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核查、违规担保及资金往来核查、承诺履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及执行、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内幕信息管理、社会责任等一系列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自查,牢牢守住了公司规范发展的底线,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应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49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10:00,在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张永久、应莹庭、陈劲,合计三人)。会议由董事长应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8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包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9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438,634,220.00元增加至439,534,220.00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1]568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完成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鉴于此,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八条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内容进行调整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正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50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10:30,在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为陶丹,合计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为母公司在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5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1年,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输变电”)为公司拟向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时输变电已就此次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43,863.422万元
4、法定代表人:应坚
5、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5日
6、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88号
7、经营范围:高压电瓷、避雷器、互感器、开关、合成绝缘子、高压线性电阻片、工业陶瓷、铸造件制造(待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研发及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机器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电子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55,529.92万元,负债总额为46,800.74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08,399.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09%。2020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为86,966.03万元,利润总额为12,224.07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0,599.63万元。(以上数据是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0,497.75万元,负债总额为37,729.66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32,455.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13%。2021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为59,816.99万元,利润总额为15,377.1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2,978.79万元。(以上数据是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1年
4、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签定的协议为准)。
5、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输变电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输变电拟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签定的协议为准),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3%。加上本次拟担保金额1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3,0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8.1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3,0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67%。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除前述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及担保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而安排,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输变电为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输变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为母公司在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授信及担保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为母公司在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53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38,22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80,39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64,288.84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5,316,109.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21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1、截至2021年0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230,377.84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余额为50,000,000.00元。
3、截至2021年06月30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74,122,922.38元,将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已使用资金及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本金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应为24,122,922.38元,差异2,037,190.66元系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到位时点前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上市发行中介机构费用等。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同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的余额为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资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以及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等。详见“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及(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大连电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