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人民币7,000万元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智选系列理财产品。详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7,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777,006.25元。
(二)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人民币15,000万元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智选系列理财产品。详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975,368.77元。
(三)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人民币3,000万元招商银行聚益生金系列公司(91天)B款理财计划。详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99,190.00元。
(四)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人民币10,000万元“赢家稳盈3503号”法人理财产品。详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329,041.10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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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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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