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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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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股股东京津文化拟转让公司控股权的情况

  2020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权转让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为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发展,京津文化正在筹划公司控股权的转让工作。此项工作目前仍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尚未形成,且该事项涉及控股权变更,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存在着不确定性。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京津文化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4,429,5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是否获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由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公开征集受让方,因此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转让程序完成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可能导致滨海能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批复的公告》,京津文化将持有的44,429,5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在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进行转让的事项已获得天津市文改办批准。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得以实施,可能导致滨海能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京津文化正在按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转让程序完成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京津文化已正式向文交所提交《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本次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26日)。

  详情请参阅2020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权转让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2021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1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1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公司公开摘牌受让天津市东丽区五经路23号土地、厂房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出版集团的下属企业天津金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通过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拥有的天津市东丽区五经路23号土地、厂房,经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上述资产账面价值5,564.18万元,评估价值9,103.52万元。公司作为受让方参与摘牌,摘牌价格不高于挂牌底价9,103.52万元。本次公开摘牌受让天津市东丽区五经路23号土地、厂房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务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11月18日,公司与金彩美术签订了《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编号:20190005),该合同已经文交所审核备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支付转让价款,完成固定资产登记,新华印务已于2019年11月实现承租使用,过户手续在办理中。

  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同比例增资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支持海顺印业的发展,公司和海顺印业其他少数股东(袁汝海等16位自然人)对海顺印业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

  公司以对海顺印业的2200万借款和800万现金作为增资款;袁汝海以其控股的天津信中工贸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18日应收海顺印业的2104.054万元房租及借款,以及刘国文等47位自然人对海顺印业的778.3万元借款,共计2882.354万元债权转给袁汝海。其中,袁汝海将2173.575万元债权转为本次同比例增资款,剩余708.779万元债权由袁汝海转让给其他海顺印业少数股东(许可等15位自然人)用于本次同比例增资。

  海顺印业是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本次同比例增资主要用于海顺印业的生产经营与智能改造,以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顺印业已完成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详情请参阅2021年1月4日、2021年3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同比例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同比例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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