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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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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A29版)

  8、联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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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亚太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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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出发点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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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美邦药业西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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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制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之“(一)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2020年8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3,38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金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结果确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轻重缓急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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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实际募集资金与项目投入所需资金存在差异的安排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的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计划,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计划。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已完成项目备案工作,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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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需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要求决定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和开户商业银行,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是顺应社会环保要求的需要

  在各类农药越来越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科技水平持续提高,世界各国都越来越关注农药对环境和生物的直接和间接影响。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品种将逐渐被市场所淘汰,越来越多的农药市场份额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占据将是大势所趋。随着农民收入水平和用药选药意识的提升,是否环境友好已逐渐成为农户选择农药品种的重要考虑因素。

  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扩大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产能,顺应了当前社会的生态环保需求。公司建设综合实验室后,在提升公司研发环保农药的同时,还可以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农药环境安全评估等检测试验服务,满足市场需求。

  2、项目实施是提升公司研发检测水平的需要

  目前,农药制剂产品种类丰富,农药行业得到了极大地发展。但是,随着农作物种植结构、农业种植方式和生态环境的变化,新型病虫草害不断出现,农业生产从未停止对农药产品提出新的需求。因此,新型农药产品不断涌现,新产品的研发、登记催生出大量的检测需求,农用物资质量检测市场规模迅速增加,而市场现有的检测试验供给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检测需求。

  公司目前拥有近千项农药登记证,产品储备较为深厚。但是,为紧密跟随市场需求变化,维持公司的领先地位,公司始终重视农药新产品的开发登记工作,具有较大的试验检测需求。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后,一方面可以满足公司内部农药原药和制剂等产品的研发和检测,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外提供服务,扩大公司业务范围,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3、项目实施是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的需要

  智能化制造已成为当今企业发展的新趋势。相较于高端智能制造车间,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从而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优化工艺流程,引进多台自动化设备来建设更加柔性化、自动化的生产模式,节约人力成本;通过引进车间控制系统、自动出入库系统,公司还可以实现对产品生产各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检测。

  在产品销售环节,农药企业普遍采用“生产商-经销商-零售商-种植户”的多层渠道进行销售,这种销售模式信息流动较为滞后,不利于公司与客户之间获取及时反馈。同时,公司营销网络基本覆盖全国,业务人员较为分散。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升级现有营销管理系统,建立与经销商、业务人员间的信息反馈机制,帮助企业第一时间抓住市场机遇。

  4、项目实施是提升公司产品认同感的需要

  农药制剂作为精细化工产品,在产品选择和使用上具有一定专业性,产品不适用或使用方法不到位不仅会大大影响产品使用效果,还可能导致使用安全性问题。同时,我国农民分布广泛,数量众多,其中相当部分农民缺乏选药用药的专业知识。因此,农药销售人员、经销商、零售商对农民提供的专业指导尤为重要。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将继续扩大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对员工、经销商等进行专业的技术服务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水平和售前售后服务水准,不断加强农民对公司产品的认同感,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5、项目实施是减轻公司财务负担的需要

  农药制剂行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在销售淡季企业不仅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采购多种农药原药,还需要为销售旺季提前生产备货,导致公司存在季节性的资金紧张情况。同时,伴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未来营运资金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显著缓解公司在生产备货旺季的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奠定坚实基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农药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资,对于保障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具有意义。因此,为保证农药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等国家机构及行业自律团体先后出台了多项行业政策,如《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农药产业政策》、《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重点开发环保型肥料、农药创制技术,鼓励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农药创新由国家主导向企业或产学研相结合转变。

  此外,国务院还发布《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提出要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述规章和行业政策为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2、公司拥有良好的研发创新能力和产品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农药制剂行业,已经掌握农药制剂研发、生产的核心技术,树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是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联合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陕西省民营科技企业,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陕西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参与制定了嘧菌酯悬浮剂、嘧菌酯水分散粒剂等国家行业标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299项发明专利及982项农药登记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较强的生产研发及丰富的产品储备有利于保持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为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3、公司拥有成熟的销售渠道和服务经验

  我国农业生产地域分布广泛,直接导致农资销售终端客户分散。为拓宽产品销路,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产品广泛销售于华东、华南、西南、西北等地,渠道优势明显。同时,农药产品使用技术性较强,而我国农民科学用药的意识和能力较弱,因此公司高度重视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以专业的销售人员为抓手,凭借覆盖全国的销售渠道,为农民提供多种技术推广服务。公司管理团队具有多年在农药行业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经验,积累了大量的农药行业的生产管理经验和行业资源。

  成熟完善的销售渠道和营销服务经验有利于公司各项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建设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口碑,为募集资金项目的运营和产品销售提供保障。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相对拜耳、杜邦等国际农化巨头,我国农药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行业集中度较低,国内农药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面临行业内企业带来的竞争压力。如果公司未来无法抓住行业整合的发展机遇、持续提升技术实力和企业规模,可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又以各类农药原药为主。报告期内,因发行人产品成本原材料占比较大,主要产品杀菌剂和杀虫剂毛利率对相应产品材料单耗较为敏感、对相应产品原材料采购均价存在一定的敏感度。受到市场供求变动影响,农药原药的价格可能存在一定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中原药、助剂等均为化工产品,受国际油价、环保政策等多项外部因素影响,单独原材料波动对业绩影响较小,但由于公司产品品类众多,所需原材料种类及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且公司无法通过有效手段降低公司成本,则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一定冲击,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三)存货规模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9,448.08万元、23,606.97万元和27,796.5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1.56%、44.01%和45.86%,存货余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为正常生产所形成的半成品和库存商品,以及外购原材料和包装物等。公司期末存货金额较大是由业务的季节性决定的,在销售淡季公司会采购储备原材料,生产部分半成品或库存商品,提前为生产经营旺季做准备。若未来由于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产品销路不畅,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大量固定资产购入及建设,预期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项目将发生较大增加。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8,519.2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将大幅增加,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会出现较快增长。若未来投资项目的实施受到未预期因素阻碍,导致生产销售计划不能如期完成,将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公司营业利润短期下降。

  (五)业务季节性波动风险

  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决定了农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具有明显季节性,除广东、广西、云南部分地区和海南外,农药制剂的需求旺季一般为每年的3至9月,因此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也呈现了相应的季节性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农药制剂产品各年度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在70%左右。公司业务年度结算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启动,年底前统一结清上一业务年度款项。同时,在经营旺季公司的应收账款会迅速增加,收款周期较旺季的生产经营时间有所滞后,增加了公司在旺季时对流动资金筹集和管理的难度。公司业务的季节性特征加大了公司短期资金管理的难度。

  (六)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在的农药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随着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国家的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格,加之环保税和新版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引入,各级环保部门近年来对包括农药行业在内的化工行业采取较高的监管力度。尽管公司始终重视环境保护,未出现过重大环保事故,但是公司仍存在因管理不当、不可抗力等发生环保事故的潜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未来政府可能颁布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这将加大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部分原料、半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公司在安全生产领域采取多项措施,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但不排除未来公司因设备故障、生产工艺不完善、操作不当等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并可能由此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

  (八)产品质量纠纷和品牌受损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在较小金额的产品质量原因退货情况,相关退货金额分别为58.11万元、199.79万元和172.4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13%、0.39%和0.30%。由于农药制剂的有效成分特性各异,产品剂型丰富,而广大农民的农药专业知识和用药习惯差异较大,加之各地气候环境及种植结构差异,因此农药施用效果有可能存在不达预期,甚至产生农作物不良反应情况,进而引起产品质量纠纷并导致公司品牌受损。

  (九)新产品研发及登记不适应市场需求的风险

  公司的农药制剂产品主要应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作物种类繁多、地域分布广泛,未来受种植结构、极端天气、抗药性增强等因素综合影响,病虫害种类、频率和严重程度可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只有长期紧密跟踪市场动态、产品种类丰富、产品质量可靠、研发能力出众的农药制剂企业,才能持续提供药效可靠的产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产品生产必须获得农药登记证。目前农药登记需要经过多项严格的试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当前农药制剂市场竞争激烈,如果公司新产品研发失败无法获得农药登记证,或者登记产品不适应市场需求,公司的经营情况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十)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农药行业系精细化工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特征,专业人才、仪器设备、技术研发体系等对公司持续创新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组建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技术研发团队和高效成熟的研发体系,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剂型,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果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政策不能绝对确保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将发生大规模的流失,对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税收政策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优惠金额为511.04万元、587.63万元及603.40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7.58%、6.87%和6.75%,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来若公司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不再符合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条件,或者相关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公司未来将面临所得税税率提高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少武、张秋芳、张通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合计达到92.11%。本次发行后,张少武、张秋芳、张通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69.08%,但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张少武、张秋芳、张通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预算、对外投资、利润分配、人事任免等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有可能导致公司决策权过于集中,进而有可能产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合同金额500万以上或没有约定金额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销售合作协议或框架协议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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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合同金额500万以上或没有约定金额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采购合作协议或框架协议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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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2020年11月,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4、借款、担保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合同金额500万以上或没有约定金额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重大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等)情况如下:

  (1)授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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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行借款(承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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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其他重大合同如下:

  1、不动产购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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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入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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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基本案情

  2020年6月2日,汤普森收到阿克苏市人民法院(2020)新2901民初2169号《应诉通知书》,原告邓永辉及侯龙富就第四被告四川农得利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五被告孙建国向原告推销使用的由第一被告德州绿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第二被告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第三被告山东联合生产销售的农药造成其种植的香梨减产一事向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五被告共同赔偿因生产经销的产品及提供的服务给原告造成的香梨药害损失3,555,261元;2.请求判令五被告共同赔偿香梨药害二次人工费150,000元;3.请求判令五被告共同赔偿香梨分选费203,065元。以上三项合计3,908,326元。4.本案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送达费由被告承担支付。

  2021年1月30日,阿克苏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新2901民初2169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汤普森农药标签上的配比及使用方法通俗易于理解和把握,符合《农药产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并判决驳回原告邓永辉、侯龙富的诉讼请求。对此,原告提起上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根据该案二审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案件影响

  四川农得利系发行人下游经销商,孙建国系四川农得利零售商。报告期内,孙建国向原告经销汤普森等公司生产的势标、阿危、终结满产品。

  2018年,发行人通过四川农得利及孙建国向原告销售产品收入约10-20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为0.00%(四舍五入),对应毛利约3-5万元,占发行人毛利比例为0.00%(四舍五入)。2019年、2020年,发行人均未通过四川农得利及孙建国向原告销售产品。发行人向四川农得利经销的产品已取得农药登记证,并经发行人质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同批次产品亦未收到消费者投诉或监管部门处罚,不存在与其他经销商及使用者的诉讼、仲裁或纠纷,同时,阿克苏市人民法院认定汤普森向农得利销售的势标、阿危、终结满产品农药标签上的配比及使用方法通俗易于理解和把握,符合《农药产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

  因此,发行人认为导致原告受到损失的主要原因非发行人产品导致,且二审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发行人赔偿原告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较低。同时,鉴于四川农得利向孙建国销售发行人产品的收入利润及占比极低,该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当事人及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少武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电话:029-86680383

  传真:029-89820615

  联系人:赵爱香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254

  保荐代表人:胡亦非、顾叙嘉

  项目协办人:张桐

  项目人员:李萌、张亦弛、吴晓燕、董恒年、王梦琪、周平

  (三)分销商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联系人:徐东辉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27层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经办律师:赵威、刘亚楠、蒋嘉娜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经办会计师:宁云、徐斌、周裕顺

  (六)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肖力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知行大厦七层737室

  电话:010-62193152

  传真:010-62196466

  经办评估师:孔德远、徐向阳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58754185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二、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具体如下: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查阅地点:

  1、发行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电话:029-86680383 联系人:赵爱香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电话:021-52523227

  联系人:胡亦非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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