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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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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广发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7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银河证券签署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广发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广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银河证券承接。银河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张鹏先生和乔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广发证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张鹏:男,保荐代表人。具有11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了中金公司IPO、瀚华金控H股IPO、万达商业A股IPO等IPO项目;浙商证券可转债、大洋电机非公开、大洋电机可转债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常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大洋电机重大资产重组、中铝收购、东北特钢收购等并购重组项目;交通银行2014年信贷资产证券化、重庆瀚华小贷ABS等资产证券化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乔娜:女,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具有14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了飞利信、淮北矿业、首创置业等企业改制重组及首发上市项目;白云机场、天海投资、腾达建设、国信证券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中公教育借壳上市项目;淮北矿业铁路专用线资产证券化项目;包钢集团、福达集团可交换债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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