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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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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在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港澳湾大湾区建设、雄安新区建设、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国家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正在协同推进,新老基建、租赁住房、乡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扩内需补短板正在全面开启。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立足于主业,在“调结构、转模式、腾空间、上台阶”的战略引领下,以总承包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数字智造为抓手、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把握市场机遇,大力拓展总承包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绿色建筑总承包领域的优势,向新型绿色建筑平台型企业升级,持续推进“装配式+”模式,致力成为新型装配式医院、学校、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国内第一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6,395.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1.83%;实现营业利润40,52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25.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75%。

  从业务类型看,报告期内钢结构分包业务营业收入为295,480.51万元,同比增长7.25%;工程总承包(EPC)营业收入为74,335.56万元,同比增长319.37%;化纤业务营业收入为 156,436.91万元,同比增长69.01%。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钢结构板块:公司围绕“总承包项目+1号工程”双引擎发展战略,利用自身综合优势,积极把握市场机遇,订单获取能力持续增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新签及中标合同119.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67%。面对上半年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公司主要原材料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公司采取一系列经营措施,通过与重要原材料供应商长期构建的战略合作及集中采购,严格管控成本,降低了成本大幅上涨等不利影响。

  2、化纤板块:2021年上半年受下游纺织需求增长、东南亚订单回流等因素支撑,中下游对涤纶长丝刚需及备货需求旺盛,涤纶长丝销售价格持续上涨,公司涤纶长丝主要产品量价齐升,化纤业务盈利水平同比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聚焦差异化发展,打造“装配式+”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绿色发展、健康发展、数智发展”三大发展理念,着力推进“调结构、转模式、腾空间、上台阶”,坚定不移地实施“1号工程+EPC总承包”双引擎发展的营销战略,坚持把装配式钢结构医院、学校和体育场馆、会展中心、高铁站房等彰显东南优势的差异化、特色化品牌项目作为营销工作的重点战略目标,进一步发挥优势,推进“装配式+EPC、装配式+BIM、装配式+AI”融合发展。

  2、强化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20万吨新型装配式钢结构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经过一年多的建设运行,陆续释放产能,逐步体现成本优势,人工需求降低约20%,产品质量显著提升,管理效率大大提高。下一步公司将加快生产技术的改造和开发,对现有车间完成整体工艺改造方案,对落后工艺、高能耗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不断促进公司的智能制造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技术,进一步提高工厂的生产效率。

  3、积极探索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推进产业链延伸

  为响应国家2030年实现“碳达峰”与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公司积极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布局,开展先进技术与绿色建筑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将绿色建筑与新能源相结合,致力于打造绿色建筑光伏一体化的领先企业,实现公“EPC+BIPV”的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屋面与光伏一体化建筑的开发、建设与投资。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员工体检、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提供钢结构建造及绿化工程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2,901.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2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由于实际经营情况与年初预计时发生了改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部分关联单位2021年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原预计发生了变化,需要对原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郭明明、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蒋晨明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明明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衙前镇新林周村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实业投资、下属子公司的管理;生产、经销:门业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销:铁矿石,焦炭,金属薄板及金属材料及制品,焊接材料,有色金属及粉末,钢材,生铁,建材,石材(不包括石子、石料),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塑料原料,石油焦,硅铁,水渣,水暖管件,成品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截至 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18,170,200,255.50元,净资产5,658,564,947.02元;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7,281,464,737.83元,净利润397,274,827.03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妙林

  注册资本:8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萧山区衙前镇南庄王村

  经营范围:经销:五金电器,日用百货,轻纺产品,麻制品,润滑油,计算机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纸张,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国家政策允许上市食用农产品,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塑料制品。

  2、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截至 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1,500万元,净资产189万元;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净利润5.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齐配偶控制的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昊展

  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

  2、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截至 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812,648,601.67元,净资产573,465,965.46元;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7,114,689.82元,净利润3,235,334.16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7.24%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杭州萧山东南科创园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萧山东南科创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昊展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

  经营范围:科创园管理;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高科技人才引进、咨询;会务、会展服务;科研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物业服务;停车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广告);零售:食品、卷烟、雪茄烟、日用百货、通信设备(除专控)、化妆品(除分装);餐饮服务.

  2、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截至 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4,087,920.49元,净资产1,940,504.10元;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733,550.01元,净利润80,153.57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萧山东南科创园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萧山东南科创园管理有限公司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浙江萧山医院

  浙江萧山医院系由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和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于2004年11月9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注册,现持有注册号为233018100548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本2亿元。

  医院经营范围: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截至 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1,967,173,651.05元,净资产1,203,092,963.94元;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67,376,685.68元,净利润15,312,641.57元(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萧山医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萧山医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六)杭州期颐嘉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期颐嘉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晨明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拱秀社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养老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礼仪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诊所服务;药品零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截至 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6,855,992.35元,净资产4,265,590.48 元;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04,006.13元,净利润-685,972.06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期颐嘉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董事蒋晨明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期颐嘉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优势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上述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调整与关联方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调整与关联方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具体的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尚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以清洁能源促进区域新发展,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与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衙前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光伏发电综合建设开展工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本次签署的《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后续落地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对方名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衙前镇人民政府具有比较丰富的屋顶资源,有利于规模化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全镇区域面积18.63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2个社区。户籍人口2.59万。工业总产值456.3亿元,财政总收入11.5亿元,农民人均收入50240元。有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日间电力负荷较大,有利于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保障电力供应中的积极作用。

  3、与公司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甲方有丰富的存量及新建工商业屋顶、公共建筑、厂房仓储建筑资源,具有广阔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空间。同时光伏建筑一体化、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筑产业也是乙方的重点投资项目。甲方确定乙方为光伏发电相关项目建设的友好战略合作伙伴,推进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开展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共同推进衙前镇光伏产业的发展。乙方全面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探索实践产业绿色转型之路,紧抓清洁能源低碳发展和服务社会综合能效提升,努力开发利用本地区的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以多元化能源开发的方式助力企业和地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甲方将其管辖区域内屋顶资源(党政机关办公楼、学校、停车棚、医院、活动中心、产业园区等公建项目)交由乙方开展光伏发电综合建设工作,并且支持乙方在衙前镇各企业与民用建筑中推广光伏发电项目。乙方按需提供优质的设计、施工、咨询等电力配套工程服务和建设,跟踪做好光伏电站的技术支撑和服务,确保项目顺利交付。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将积极协调落实屋顶资源,营造有利于整镇推进工作的良好政策和营商环境,为乙方的设计、生产、施工安装工作及投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提供便利及支持。

  甲方派遣项目实施相关部门人员,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并网等工作,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负责具体项目运作的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屋顶发电项目所产生的电能,供屋顶产权方优先使用,实行屋顶产权方按照当地商业用电月结费用,余电上网模式。

  按需提供合作项目中与光伏发电建筑相关的设计施工、咨询等电力配套工程服务,并且提供相关设计图纸及方案。

  (四)合作机制

  在项目具体推进过程中,由项目业主方与乙方再就具体合作模式和具体内容予以进一步细化深化优化,最终权利义务以项目业主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双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钢结构行业深耕三十多年,始终坚持“以产业推动为己任”,并切实践行“绿色发展、健康发展、创新发展”发展理念,积极整合、集成先进技术资源与绿色建筑一揽子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拥有多个光伏屋面项目的建设经验,具备光伏屋面环节较为重要的渠道、生产和资源整合能力。

  本次公司携手本地区的衙前镇人民政府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符合国家“双碳”目标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公司践行国家能源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有益尝试,有助于加快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转型与发展,实现公司新能源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双方合作将本地区域内屋顶资源(党政机关办公楼、学校、停车棚、医院、活动中心、产业园区等公建项目)开展光伏发电综合建设服务,有利于公司“EPC+BIPV”战略转型的持续深入、为打造绿色建筑光伏一体化领先企业增添助力。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具体的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及其执行情况的说明:

  2021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拟签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拟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双方以各自在绿色建筑行业和光伏行业的优势为基础,利用优势资源,拟共同投资,做大、做强光伏发电相关业务。

  在双方积极商讨推进合作的过程中,鉴于适应光伏发电相关业务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双方及时调整合作内容,其中拟收购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51%股权调整为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共同开发市场,新成立合资公司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持股比例75%,双方《合作意向书》的其他方面并未发生变化。

  后续双方的重大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9)同时刊登在2021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明明、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蒋晨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和翁晓斌先生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监事何挺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调整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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