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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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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122                                公司简称:四方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1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赵万一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江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补选赵万一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拟补选黄宁莲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拟补选王庆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拟补选杨勇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董事会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获得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目前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投资有其他进展,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情况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年来,国家鼓励建筑材料行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产业,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重庆市巴南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于装配式建筑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信息为初步拟定,具体注册结果需以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结果为准。基本信息如下:

  (一)公司名称: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三)执行董事:李德志

  (四)股东结构:四方新材100%持股

  (五)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宅工业化技术及产品的研发、销售、安装;建筑工程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咨询;建筑工程管理咨询;住宅产业化建筑混凝土预制件生产、销售;新材料的研发、销售;企业投资;钢筋切割碰焊、混凝土搅拌、浇筑、养护、脱模吊装、包装入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项目管理;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是积极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募投项目——装配式混凝土预制件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开展的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实现公司产业链的拓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获得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目前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投资有其他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情况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1,368.11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初始净额投入补充流动资金41,346.82万元及其孳息21.29万元),开展现金管理62,132.86万元,取得银行存款利息53.18万元,现金管理收益63.39万元,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支出0.03万元。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2,260.74万元。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3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2021年5月1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2,132.86万元开展了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和大额存单的现金管理业务,前述产品均尚未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监事会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税前),并且每10股转增股本4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31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7,235.4万元,股份总数由12,311万股变更为17,235.4万股,现对《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8日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8日

  至2021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按照下列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9月7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于2021年9月7日15:30前的工作日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

  六、 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联系电话:023-66241528

  3、电子信箱:security@cqsifang.com

  4、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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