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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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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2021-063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星路控股部分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星路控股部分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684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全文如下: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公司回复我部问询函称,拟推进现金2522.415万元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控股)30%股权,星路控股专注于文化、互联网、大数据等产业的投资,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问询函回复披露,公司未有转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计划。公司应当明确发展战略,聚焦主业发展,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2021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本期营业收入3557.05万元,净利润-1774.28万元,股票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充分揭示风险,在2021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工作中,对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严格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予以扣除,并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

  三、前期公告披露,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目前管理和共同管理9支人民币基金,管理规模近20亿元人民币。公司应当充分核实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的合规经营情况,明确相关标的是否符合私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对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购行为,应当审慎决策。

  四、前期公告披露,本次收购方案中,公司仅收购星路控股30%股份,同时拟与杭州合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从而实现对星路控股的控制。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对于星路控股控制权的相关安排,明确上述控制方式是否稳定、有效,强化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

  五、根据公告,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决策,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重点关注拟收购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匹配度,充分揭示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落实上述监管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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