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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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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长魏庆辉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谢灵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灵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谢灵江先生简历

  谢灵江先生,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伊川县委统战部、工商联、伊川县市场发展中心、洛阳天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洛阳天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总经理助理、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目前担任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谢灵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赵红云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十时在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谢灵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灵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小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小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4时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1、谢灵江先生简历

  谢灵江先生,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伊川县委统战部、工商联、伊川县市场发展中心、洛阳天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洛阳天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总经理助理、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目前担任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谢灵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刘小乐先生简历

  刘小乐先生,男,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安阳工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刘小乐先生曾先后在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经理。

  刘小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小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刘小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刘小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刘小乐先生简历

  刘小乐先生,男,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安阳工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刘小乐先生曾先后在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经理。

  刘小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4时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甲88号丰台区东方红大厦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10:00至下午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9月3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431-84155588)到公司。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甲88号东方红大厦5层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应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1年9月6日会议前半小时进行签到进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帅

  联系电话:0431-84155588

  传真:0431-84155588

  邮箱地址:jilinjinguan@163.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4号

  邮编:130616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510”,投票简称为“金冠投票”。

  2. 议案的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吉林省金冠电气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灵江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谢灵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本次公司补选董事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务。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小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独立董事签字:

  ■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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