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的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通知,其此前为塔城国际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的相关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提供担保【详见公司2021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及6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因承担担保责任,发生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在近日被相关法院委托券商出售的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沪74执456号】,中环技因承担担保责任,上海金融法院近日委托券商出售了中环技公所持公司股份149,600股,出售得款项将用于清偿塔城国际和华融证券相关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日,塔城国际和华融证券就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相关债务已全部清偿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塔城国际及中环技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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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塔城国际目前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中环技持有的40万股公司股份处于冻结状态。除此以外,塔城国际及中环技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少,不涉及资金来源。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