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8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40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1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朱四一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42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济川药业)就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3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0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4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184.3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653,761.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2,189,239.00元。资金于2014年1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2月,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218.92万元全额向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增资,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100%股权。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5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93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169,29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42,259,994.4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928,589.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331,405.20元。资金于2016年5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11469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5月,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7,331,405.20元全额向济川有限增资,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100%的股份。济川有限继续对江苏天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济药业”)增资11,172.00万元,对江苏济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源医药”)增资7,766.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济川有限将继续持有天济药业和济源医药100%股权。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5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431,600张,票面金额100元/张,发行总额84,316.00万元,发行费用1,521.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94.23万元,资金于2017年11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7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11月,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的32,114.23万元对济川有限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100%的股份。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的50,680.00万元对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东科制药100%的股份。

  4、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2号文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资金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10月,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51,772,031.38元对济川有限进行增资,165,000,000.00元对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医学”)增资,67,000,000.00元对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及东科制药 100%的股份。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储蓄余额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实际投入、结转和利息收入计算的余额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2月进一步修订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4年1月,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签订《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共同签订《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6年5月,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营业部、保荐机构签订《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天济药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江苏天济药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济源医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江苏济源医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1月,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4、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0年9月,本公司与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医学、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857.24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218.92万元,该账户已销户。

  注2: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361.02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33.14万元,该账户已销户。

  注2:济川有限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账户节余利息164,463.52元,已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已销户。

  注3:济源医药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账户节余利息91,694.41元,已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已销户。

  注4: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天济药业在中信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银行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39.94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94.23万元;账户节余利息30,899.81元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已销户。

  注2: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银行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注3:余额包含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入的节余利息30,899.81元以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济川有限和济源医药募集资金专户转入的节余利息256,157.93元。

  4、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867,952.3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772,031.38元。

  注2: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银行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111.6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1)项目一中的称量洗衣中心和高架库为辅助生产设施,称量洗衣中心用于产品的称量、工作服的清洗,高架库用于成品、原辅材料等的存放,不单独产生效益,因此不能独立核算;

  溶液剂二车间用于生产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液体楼用于生产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等口服制剂产品和注射剂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公司其他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且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固体三车间主要用于生产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格列吡嗪片、脑得生袋泡茶等品种,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开发区分厂项目涉及的工序为中药提取和原料药生产,其产出为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主要产品蒲地蓝浸膏、黄芩苷粗品用于生产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川芎清脑颗粒浸膏用于生产川芎清脑颗粒,蛋白琥珀酸铁用于生产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液。因此,开发区分厂项目不能独立核算。

  综上,以上三个项目实施主体均为济川有限,均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对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且以上募投项目均为部分生产过程,并未形成完整的生产线。因此,无法进行独立核算。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32.8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1)项目一天济药业搬迁改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天济药业为济川有限的全资子公司。虽然天济药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能编制独立的财务报表,但是本投资项目是用于新厂区的建设、部分生产设备的添置与铺底流动资金,而原有旧厂区的人员、设备将会迁入新厂区继续进行生产经营,因此不能独立核算。

  (2)项目二济源医药物流中心的实施主体为济川有限全资子公司济源医药,济源医药主要从事药品的配送、批发和零售,销售济川有限及其他公司的医药产品。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销售中心、物流中心及其配套设施,目的是增强药品的仓储、配送、销售能力,提高药品的流通效率,为上市公司整体发展和战略规划提供支持和配套。并且,该销售中心与物流中心并非独立的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中的固体四车间用于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川芎清脑颗粒的生产,固体五车间用于三拗片的生产,以上项目中的主体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且其生产需使用其他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项目三中高架二库主要用于成品以及原辅料的存放,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研发质检大楼后续设备添置主要为已建成的质检大楼添置研发、质检设施和设备,不能单独产生效益,因此不能独立核算。

  (5)项目五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以及适时通过现金收购的方式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目标资产,无法单独量化实现的收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综上,以上五个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或为济川有限、或为其子公司,均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且以上募投项目或为部分生产过程,或为研发或仓储等生产辅助设施,或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搬迁改建,或为补充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缺口。因此,均无法进行独立核算。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2,480.0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1)项目一中的3号液体楼新建项目用于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和健胃消食口服液的生产,高架库用于成品、原辅材料等的存放,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高架库主要用于成品以及原辅料的存放,因此均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中的口服液塑瓶车间新建项目车间主要用于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的生产,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危化品库主要用于危化品的存放,因此均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杨凌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科制药新厂区,选址在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用于处理中药材,生产颗粒剂、片剂、胶囊剂、橡胶膏剂、软膏剂、贴膏剂、散剂。杨凌医药生产基地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综合原料药车间新建项目用于主要用于生产亚甲蓝、盐酸利多卡因、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等原料药,本项目为原料药项目,其产品为半成品,主要为自用。达产后形成原料药产能约100吨,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综上,以上四个项目实施主体为济川有限或为东科制药,均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对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且以上募投项目均为部分生产过程,并未形成完整的生产线。因此,无法进行独立核算。

  4、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5,742.4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1)项目一中的年产7.2亿袋小儿翅翘清热颗粒项目用于小儿翅翘清热颗粒的生产,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中的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主要用于中药提取及其相应的存储仓库,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中的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蛋白琥珀酸铁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中的产品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买研发设备、购买中药生产技术以及后续研发、仿制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等,项目实施的主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和东科制药。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5)项目四中的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整体升级改造,打造“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主要的建设内容:在原有信息系统应用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形成新一代ERP系统,深化协同办公、移动应用的应用广度与深度;新建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财务共享服务平台;新建研发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对产品研发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改造原有数字中心、新建异地容灾中心。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4年3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463.73万元,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474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6年5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844.89万元,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93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2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800.72万元,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13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0年1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476.9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75.47万元置换已经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817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及东科制药将不超过12亿元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与不超过0.76亿元的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 12.7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该决议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及东科制药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

  本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年度对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东科制药购买的3,000万理财产品在2021年6月29日到期后,于2021年7月2日购入3,000万工商银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4、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止2021年6月30日,济川有限尚有106,8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济川医学尚有10,2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本年度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8月17日到期,产生理财收益1,445.73万元。到期后,济川有限分别使用56,000万元、50,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区间逐日型)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43期C款;济川医学8,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区间逐日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截至2018年4月20日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3,507.36万元结转用于开发区分厂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结转金额为3,619.33万元。将利息收入结转至开发区分厂项目使用,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参见公司2018年4月21日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天济药业搬迁改建项目的结项节余资金847.1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天济药业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于2020年5月实际转出金额847.15万元。将节余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参见公司2020年3月13日公告资料《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济川有限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账户节余利息16.45万元,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用于3号液体楼新建(含高架库)项目;济源医药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账户节余利息9.17万元,已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用于3号液体楼新建(含高架库)项目。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口服液塑瓶车间新建(含危化品库)项目的结项节余资金3,063.1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济川有限的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于2020年4月实际转出金额3,063.14万元。将节余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参见公司2020年3月13日公告资料《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济川药业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利息3.09万元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用于3号液体楼新建(含高架库)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5、附表6。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2月13日,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一(称量洗衣中心、溶液剂二车间、高架库、液体楼项目)和项目二(固体三车间项目)已结项,因项目一的实际支出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后尚有22,394,818.91元的不足,项目二的实际支出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后尚有18,024,172.95元的结余,故将项目二的结余部分变更用于项目一,项目一剩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参见公司2015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对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天济药业搬迁改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37.35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固体四五车间高架库二”。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参见公司2018年10月20日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原因列示如下:募集资金的变更仅限于募投项目一和项目二之间的变更,因此变更后募投项目仍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原因列示如下:募集资金的变更仅限于募投项目一和项目三之间的变更,因此变更后募投项目仍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代码:600566                                      公司简称:济川药业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16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