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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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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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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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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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邰正彪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35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本次会计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1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32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邰正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2021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8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33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春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讨论,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21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2021年8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