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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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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1年1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为32,715,375股,发行股票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8.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374,785.5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6,518,148股。

  (二)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03,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购买的最高价为10.50元/股、最低价为9.6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200,384.40元(不含交易费)。公司回购总金额达到股份回购方案的下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10,072,000元,对应认购份额为10,072,000份,未超过《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上限。2021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071,414股已于2021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确保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在增加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融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实施。上述融资如涉及以自有房产、土地等作抵押时授权总经理审批。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16: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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