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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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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层团结带领广大员工,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坚持管理提升与经营创新并重,一方面推进企业治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向管理要效益,另一方面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积极顺应市场变化,通过业务结构优化和产供销深度协同,实现了经营业绩快速增长。

  在市场创新方面,顺应全球经济趋势,大力拓展国际贸易,重点加大食品原料进口。聚焦市场及客户需求,深耕细作,将客户资源优势用足用活。着眼于未来,就公司2022年重点潜力产品形成十大课题,以问题为切入点精准攻关。

  在价格管理方面,健全公司产品定价和调价机制,对产品定价、调价进行体系化管理,系统解决了大宗原料价格波动无法及时传导至下游的问题,保证了公司经营利润。准确把握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对赤藓糖醇、阿洛酮糖等产品销售价格及时进行调整,提高产品利润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在生产制造方面,推进精益制造及数字化生产。在满足产量、质量需求的前提下,兼顾安全与环保,更在成本节降方面主动挖掘潜力,通过合格率、收率等指标的提升,以及内部革新改造,有效降低各种原辅料及能源消耗。充分发挥内部供应链优势,强化上下游各工厂的生产协同,通过高效联动,实现效益最大化。

  在项目建设方面,通过科学设计与施工,加快年产1.3万吨赤藓糖醇扩建项目竣工投产,大大提高赤藓糖醇的产能和市场竞争力,使其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原料采购方面,坚持以需定采、精采深购,维持合理库存,不断丰富货源渠道,创新采购策略,提高议价技巧。整合外部专家资源,强化对玉米等大宗原料价格的趋势把握能力。通过研究国家政策及市场规律,运用期货套期保值等金融工具,锁定订单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荣获“‘十三五’生物发酵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十三五’生物发酵行业标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公司品牌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62亿元,同比增长24.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54.53万元,同比增长48.74%,为公司“十四五”规划落地迈出坚实的一步。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6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关于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京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独立董事杨京岛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陈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欣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1年9月6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19日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6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08月0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21-06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公司”)独立董事杨京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独立董事杨京岛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陈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陈欣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陈欣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因独立董事杨京岛先生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杨京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杨京岛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陈欣先生简历

  陈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德意志银行证券业务北京代表处副经理、文思海辉科技有限公司集团战略规划部总监、美国优点资本投资公司投资经理、西安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北京开元明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陈欣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保龄宝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6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

  1.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 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 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等办理登记手续。

  4、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8月31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6、登记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7、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国刚  张锋锋

  电子邮箱:guogang99@vip.qq.com  blbzff@163.com

  联系电话:0534-8918658

  传    真:0534-2126058

  邮    编:251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6;投票简称:“保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被委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特别说明事项:

  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6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欣,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002286)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陈欣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6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陈 欣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陈欣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002286)将公告陈欣先生的上述承诺。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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