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2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现金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18年9月28日,公司与轻工集团、华侨糖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4月30日,华糖食品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领取了最新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易标的华糖食品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的议案》,同意终止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截至2020年1月22日,公司已支付收购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总价款的55%,即236,292,760.00元,尚余股权转让余款16,755.948万元一直未支付给华侨糖厂。
2021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华糖商务因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广州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华糖商务与被申请人广州浪奇关于股权转让纠纷的仲裁申请进行调解,2021年1月29日,公司与华糖商务达成调解协议并签署《调解书》[(2021)穗仲案字第937号],同意支付16,755.948万元股权转让余款、相应余款利息、律师费和仲裁费。鉴于当时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及相关义务。
2021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华糖商务与广州浪奇仲裁调解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1执947号]和《执行通知书》[(2021)粤01执947号],责令公司履行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2021)穗仲案字第937号]确定的内容及相关义务。根据前述文件,公司需支付华糖商务178,882,631.13元,交纳执行费246,283元。
2021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华糖食品股权采取执行措施情况,冻结华糖食品股权数额15,000.00万元。并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增执行措施情况,冻结公司持有的子公司韶关浪奇股权数额8,300.00万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琦衡公司25%股权的事宜:
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转让所持有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琦衡公司25%股权。2019年3月29日,本次交易评估报告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2019年6月18日,公司将持有的琦衡公司25%股权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20,299.75万元。2019年10月,挂牌事项已完成产权转让网络竞价,确定最终受让方,转让价格为20,299.75万元,公司与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60,899,250.00元,占总价款的30%。2020年6月30日、8月3日,公司多次向江苏绿叶发出《催款函》,敦促江苏绿叶履行协议约定支付公司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支付期间的利息。公司与江苏绿叶就股权转让余款事项仍在协商沟通,尚未形成确定方案。由于公司琦衡公司涉及多宗诉讼,主要设备被抵押,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琦衡公司的持有待售资产冲减预收江苏绿叶收购琦衡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后,计提减值准备1.39亿元。
2021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与江苏绿叶协商并解除了关于转让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鉴于江苏绿叶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且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江苏绿叶已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60,899,250元将作为其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金而无需由公司返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的事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的议案》。2019年12月27日,公司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公司地块)》。协议约定收储土地面积共计119,761.21平方米,协议约定收储金额为人民币21.56亿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齐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首期、二期、三期土地补偿款和部分第四期收储补偿款及奖励金合计1,934,278,577.3元。但由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陆续收到多家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广州浪奇补偿款合计为474,675,109.53元,故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暂未支付前述尚未支付的款项207,876,334.6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四)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暨涉案人员调查事宜:
2020年9月份以来,公司在对化工品贸易业务存货进行盘点核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存货存在真实性存疑的风险,公司立即组建了存货盘查小组对全部第三方贸易仓库开展了全面核查。根据公司目前掌握的证据,相关存货账实不符的情况或与相关内外部人员涉嫌刑事犯罪有关,后续贸易业务相关存货由责任人赔偿的可能性暂无法预估,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第三方仓库相关存货直接计提减值准备。
2021年1月,公司披露了前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斌、前董事会秘书王志刚因涉嫌职务违法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公司中层邓煜、黄健彬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被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立案侦查。2021年7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陈建斌、王志刚、黄健彬、邓煜、姚之琦、王健的案件材料。2021年8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也已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向其移送审查起诉前述人员的案件材料。公司贸易业务所涉及的存货风险、应收预付等债权债务情况均与前述人员有关,公司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以查清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五)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事宜:
2020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出现了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况,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的情况。截至2021年6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合计76,051.6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9.4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六)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事宜:
具体参见本节“八、诉讼事项”部分。
(七)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事宜:
2020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2020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子公司及孙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等问题面临多项诉讼、仲裁事项,而致使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孙公司股权被冻结。
截至2021年7月23日,公司共47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的资金金额合计294,035,772.23元(其中美元户余额按照2021年7月23日汇率换算);截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名下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孙公司被冻结股权注册资?{金额合计95,443.672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关于立案调查的事宜:
2021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1002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九)关于预重整、重整的事宜:
2021年2月5日,公司收到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通知书》,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公司资金状况十分困难、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的回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的价值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4月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听证会征询各方意见并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4月14日,临时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已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6月2日,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公司及临时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公开招募投资人结果的公告,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投资人。目前,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021年6月4日,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目前,法院还未正式受理,如受理,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各方在重整阶段的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2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赵璧秋董事长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饮料线二期和智能立体仓、原料储存仓扩建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食品饮料产业的发展战略布局,加快智能化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饮料产能和扩展业务规模。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0,674.54万元建设一条饮料生产线、一座智能化立体仓和一座原料储存仓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2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卫红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2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投资饮料线二期和智能立体仓、原料储存仓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食品饮料产业的发展战略布局,加快智能化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饮料产能和扩展业务规模,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拟投资10,674.54万元建设一条饮料生产线、一座智能化立体仓和一座原料储存仓库。
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饮料线二期和智能立体仓、原料储存仓扩建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饮料线二期和智能立体仓、原料储存仓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开发区开创大道362号
3、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一条生产能力为5万吨/年的饮料生产线、一座用于饮料成品储存及配送的智能化立体仓库、一座用于生产需要原辅材料储存的原料储存仓库。
4、项目计划投资金额:10,674.5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130.91万元,建设期利息168.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75.20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资金
6、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不含前期工作)
7、项目经济评价:本项目预计2022年12月完成建设并投产运行,预计投资回收期为6.25年(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07%。
8、项目实施主体:广州浪奇的全资子公司华糖食品,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HCDC0C
(3)法定代表人:赵璧秋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区开创大道362号
(7)股权结构:广州浪奇100%持股
(8)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保健食品销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华糖食品投资建设饮料线二期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饮料产能,扩大公司的饮料业务规模;投资建设智能立体仓项目,实现仓储作业高效运行、快速流通,提高货物进出库效率,通过数据和成本管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提升工作效率;投资建设原料储存仓项目,将进一步保障饮料生产的主要原辅材料的储存和供应,为安全、高效的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饮料线二期和智能立体仓、原料储存仓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2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有关情况公告情况如下:
一、前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期货工具对公司产品原料进行套期保值,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2020年度,华糖食品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了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交易,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范围: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3、持仓量:总量不超过40,000吨。
4、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灵活调拨。
5、套期保值的期间:华糖食品拟投入套期保值保证金金额的有效期限为2021年度。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如遇决议事项未作调整的情况时,为保障子公司能正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确定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
6、交易规则:采用国家法律法规及各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华糖食品已制定相关制度,配备了专业人才及与具有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及华糖食品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华糖食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华糖食品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或产品相关的期货品种。
2、加强期货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模,设计
好期货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把握好交易时间。
3、公司及子公司将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期货糖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华糖食品已制定《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期货糖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华糖食品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其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的影响。
我们认为,华糖食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1年白糖期货保值方案》。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