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8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骏鹏通信和骏鹏智能100%股权的议案》, 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本次交易公司以人民币55,000万元的价格向福建嘉瀚新能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瀚控股”、“收购方”)出售所持有的骏鹏通信和骏鹏智能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骏鹏通信和骏鹏智能100%股权的公告》。截止2021年8月2日,公司收到收购方嘉瀚控股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5,000万元,公司也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已完成。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林超及独立董事张拥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同意公司对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证券投资方式对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不超过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21半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共计-7,552.04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6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并于2021年8月18日在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家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围绕主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的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进行产业链相关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97,435,89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3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半年末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2016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作为共同方与招商银行合肥卫岗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撤消了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将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至同智机电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500万元增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增资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由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根据上述调整,2016年1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除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成外,其余募投项目专户存储资金在履行审议程序使用完成后专户均已注销,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情况如下(单位: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1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实现的效益为该项目4-6月实现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止2018年末,公司已将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中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44,331.8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经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拟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2,045.3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经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以及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建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并经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1半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共计-7,552.04万元(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含其他应收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1,097.6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889.68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04.37万元,商誉减值准备-4,460.30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货款、租赁费及劳务费等信用风险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押金、保证金、代垫款、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2021半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097.6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这需要管理层分析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来判断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

  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2021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89.68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并经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04.37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嘉瀚新能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及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并经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对2015年收购骏鹏通信形成的商誉剩余部分4,460.30万元全额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半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共计-7,552.04万元,预计减少2021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2.12万元,减少2021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132.1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的标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内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共计97,435,892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9,999,915.20元。2016年9月23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1,519,999,915.20 元缴付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3日,公司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97,435,89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1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9,614.60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7,270.50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年7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①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原计划投资42,504.94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于聚焦现有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的考虑,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83.67万元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便于研发和生产的紧密结合,减少沟通成本,加强研发效率,同时为了增加公司流动性,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概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约为41,970.72万元(含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580.70万元,截止2021年7月31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445.36万元(含税),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7,270.50万元,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总额约8,525.36万元(含税),募投项目已投入主要情况如下:

  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1699号,占地面积约61.27亩,该募投项目从2018年7月开始施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建筑面积为75,899㎡。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新厂区增添了部分先进设备,重新布局了生产线,新建了试验室:一是新建了SMT生产线、模块专线、焊接线、线材加工生产线、装配生产线、试制线等,有效缓解了配套产品的生产产能不足和调试瓶颈,具备了规模化生产能力;二是新建了符合军标环境测试和部分专业测试的试验室,大幅提升了同智机电试验检测能力的竞争力。

  目前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已投入使用。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同智机电生产场地严重不足的情况,也为同智机电未来进一步扩大军品业务提供了生产保障能力。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构成说明

  截至 2021 年7月31日,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7,270.50万元,均为尚未支付完毕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项以及上述款项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预计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有约8,525.36万元尾款及质保金未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7,270.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在将相关节余资金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承诺在上述尾款及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投项目“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银河电子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该项目后续尾款将在达到付款条件时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公司拟围绕主业,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证券投资方式对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不超过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围绕主业以证券投资方式对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范围及方式

  投资范围包括公司业务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上市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债券以及其他权益类投资品种;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证券买入、新股申购、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参与定向增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三)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不超过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

  (四)实施主体

  本次投资的实施主体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有效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

  (六)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事项对应的具体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与有效期限一致。

  (七)投资原则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进行投资操作,并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公司将严格筛选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标的,并根据证券市场情况,选择估值合理的时间窗口,采取合理投资方式,开展产业战略投资。

  (八)决策程序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拟投资金额不超过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市场波动等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由于行业政策和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变化因素,有可能引起标的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

  3、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公司本次投资将严格按照前述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公司将以围绕主营业务、聚焦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为投资方向,审慎筛选上市公司,并选择合理时机进行投资;

  3、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本次投资的有关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相关投资标的出现较大风险,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防范操作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6、公司内审部为对外投资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本次投资事项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7、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围绕主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的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2、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将围绕主业审慎评估和筛选产业链上下游优质标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证券市场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因此本次投资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四、本次投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证券投资方式对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不超过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订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能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公司围绕主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的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进行产业链相关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围绕主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的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75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进行产业链相关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3.7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在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披露时间及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议案无需特别决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8月31日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雁、徐鸽             邮箱:yhdm@yinhe.com

  联系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邮编:2156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519”,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股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9月6日召开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  日。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1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