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8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易方达港股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8家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8月25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港股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34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347)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7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联系人:闫勇

  联系电话:0451-85706107

  客户服务电话:400-645-8888

  传真:0451-85706036

  网址:http://www.lj-bank.com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赵世光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陈界交

  联系电话:0532-68629956

  客户服务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http://www.qdccb.com/

  4.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97号26栋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258号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卢菁菁

  联系电话:028-67676031

  客户服务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5.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理

  联系人:张卓智

  联系电话:0535-669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传真:0535-6699884

  网址:www.yantaibank.net

  6.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周建斌

  联系人:朱霓虹

  联系电话:0574-87412569

  客户服务电话:956058

  网址:www.beeb.com.cn

  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6-19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foundersc.com

  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谢武兵

  联系电话:0351-8686721

  客户服务电话:95573或400-666-1618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9.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