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401,062,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26,915,76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6.58%,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
(万通控股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1,133,62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59,473,91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84.64%,占公司总股本的46.71%。
一、 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接到万通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万通控股于2021年6月17日将其持有的36,400,000股股份质押给国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的质押起始日为2021年6月17日,质押到期日为借款到期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万通控股于2021年8月17日对上述质押股份进行了解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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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通控股本次解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万通控股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