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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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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2021-058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80号61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王均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王瀚、李养民、于成吉、夏大慰、王啸波因公无法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林乃机、郭红英因公无法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徐骏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6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8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1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4,5(5.01至5.10),6,7,8,9,10,11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惠、王博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鉴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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