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2021-033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中国化工大厦8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3日
至2021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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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双轮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安信乾盛财富-平安银行-安信乾盛稳定信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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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时间:2021年9月1日、2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中国化工大厦807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出示/提交给公司。
(四) 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登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中国化工大厦807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人:翟峰 杨薇
联系电话:010-82677837
传 真:010-82676808
(二)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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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1—030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2021-032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赵育鹏,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菲,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0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赵育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菲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赵育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菲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49.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8万元),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减少人民币18.5万元,同比降低3.95%。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情况最终确定其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普华永道中天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证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可以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1—031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