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11家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8月25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港股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34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347)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7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联系电话:010-89198762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98,400889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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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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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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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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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大鹏
联系人:焦浦
联系电话:0533-2178888-99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588
传真:0533-21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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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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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杨素苗、区敏欣
联系电话:0757-22382524
客户服务电话:0757-22223388
传真:0757-2238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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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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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传真:010-8418331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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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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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胡梦雅
联系电话:010-85127627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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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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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
网址:https://www.shzq.com/
9.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法定代表人:冯周让
联系人:李晟辉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84278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882
网址:http://www.wanhesec.com.cn
1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429号泰康大厦31-32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联系人:戴璐璐
联系电话:021-20587260
客户服务电话:400-916-0666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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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关于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拟清算基金财产及终止基金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9月14日,自2021年9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ETF联接(QDII)
A类基金份额代码:007813
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8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4月24日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资产托管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至目前,本基金已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9月14日,自2021年9月15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自2021年8月18日起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
自2021年9月15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不再恢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期间律师费和审计费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对于基金的应收利息(如有)以及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等,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垫付资金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自2021年9月1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不再恢复,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具体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流动性风险。
3、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8月18日发布《关于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拟清算基金财产及终止基金合同的提示性公告》,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于2021年8月18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售的提示性
公告
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21年3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23号)进行募集,将于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同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均可办理认购,本基金场内简称“稀土”,基金代码“159715”,深交所挂牌价1.000元。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及时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ETF场外基金份额赎回转申购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有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8月19日起,对旗下部分ETF场外基金份额赎回转申购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货币”)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10006)、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10016)的业务规则进行调整。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的ETF
本次调整涉及本公司旗下9只ETF的场外基金份额赎回转申购易方达货币。具体ETF包括:
■
二、业务规则的调整方案
调整前,上述ETF的场外基金份额赎回转申购易方达货币时,基金管理人根据对赎回ETF的T日份额净值的估计值、赎回费率(或赎回冲击成本率)等因素计算出预估赎回金额,以此预估赎回金额作为申购易方达货币的金额。实际赎回净额与预估赎回金额之间的差额不计入申购金额,该差额通常情况下为正数,将由基金管理人在T+2日后返还给投资者,当该差额出现为负数的特殊情况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向投资者追索。
调整后,上述ETF的场外基金份额赎回转申购易方达货币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赎回ETF的实际确认金额作为申购易方达货币的金额。在正常情况下,投资者T日提交的ETF场外基金份额赎回申请,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基金管理人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易方达货币,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2日对申购易方达货币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三、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ETF场外基金份额赎回转申购易方达货币的业务规则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ETF的场外基金份额或赎回转申购易方达货币有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