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号”文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国信证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川恒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4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1.6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16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12日(T日)结束。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川恒转债总计6,929,075张,即692,907,5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9.73%。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16日(T+2日)结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4,635,010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63,501,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5,910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591,0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此外,《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5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35,915张,包销金额为3,591,500元,包销比例为0.31%。
2021年8月18日(T+4日),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0层
电话:0755-8198113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