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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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印度尼西亚青山工业园区合资设立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产260万吨焦炭项目,并拟设立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在印度尼西亚当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建设年产390万吨焦炭项目。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0年11月19日、2021年6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海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焦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海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焦炭项目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
两个焦炭项目投产后,合计将具备年产650万吨焦炭规模,公司主营业务将新增焦炭业务,预计未来可能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第二季度钢材产销量及主要产品平均售价等经营数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下午2:00在公司2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钱顺江、张良森、王翠敏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公司钢材产品产量534.98万吨、同比增长10.15%,销量527.90万吨、同比增长9.8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5.88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58.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1亿元,同比增长102.6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14.70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7.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4.51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3.04%;资产负债率为51.4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陈传明、应文禄和王翠敏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87)。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下午在公司2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该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钢铁》的相关规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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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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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0年内转让持有的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其于本年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型钢产品不再单独列示。
注2: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三、其他经营动态
经营情况: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16.46亿元,同比增长6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1亿元,同比增长95.79%。
先进钢铁材料:2021年上半年,公司先进钢铁材料利润贡献持续提升,销售量为86.77万吨,同比增长40.67%;毛利率16.20%,同比增加0.40个百分点;毛利总额8.04亿元,同比增长68.38%。
印尼焦炭项目:公司围绕上游产业链进行布局,在印尼青山工业园区合资设立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产260万吨焦炭项目,规划建设4座65孔5.5米单热式捣固焦炉及其配套设施,项目预计建设期18个月。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项目桩基施工完成进度超过75%,设备、备件采购进度已完成90%;1#焦炉已完成基础开挖和垫层浇筑;2#焦炉已完成筑炉大棚安装,正在按序开展砌筑工作;3#焦炉完成基础开挖,正在进行土建施工。
同时,公司拟在印尼青山工业园区合资设立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在印度尼西亚当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建设年产390万吨的焦炭项目。
两个焦炭项目投产后,合计将具备年产650万吨焦炭规模,预计成为公司的新业务版块,并大幅度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号)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钢股份”)非公开发行446,905,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下同),发行价为每股4.00元。截至2017年9月14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787,6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28,858,133.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58,761,866.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7〕0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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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17年9月26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北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17年10月20日,本公司与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国泰君安、建行江北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南钢国贸系公司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之全资子公司。
3、2018年10月22日,本公司与南钢发展、国泰君安、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南钢发展系公司子公司。
4、2018年10月26日,本公司与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炉料”)、国泰君安、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金江炉料系公司子公司。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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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该表反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投项目中工程类项目部分资金由施工方先行垫付,公司支付的部分项目工程款以应付款项方式结算,故总体实际项目建设进度大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2018年9月5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2021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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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1年7月1日,南钢股份按期赎回该笔现金管理及到期收益58,666.67元。
注2:2021年7月26日,南钢股份按期赎回该笔现金管理及收到收益55,111.11元。
注3:2021年7月26日,南钢产业按期赎回该笔现金管理及收到收益82,666.67元。
注4:2021年7月26日,金江炉料按期赎回该笔现金管理及收到收益303,111.11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的产品均按期赎回,尚未到期余额为5.30亿元。报告期,公司收到现金管理收益合计为9,077,791.66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2018年9月5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项目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剩余拟使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变更为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22,745.37万元。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进行变更,同时新增烧结机烟气脱硝脱硫工程、球团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焦炭库封闭技术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一体化智慧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69,045.37万元。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信息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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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取得的净收益,投入总额以最终实际可用金额为准。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整的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218,574.3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钢国贸提供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内容详见2020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2 )】
2021年8月1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中信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288 号 3302、3308 室
成立时间:1998 年 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586,560.44元,负债总额为377,558.97 万元(贷款总额为 264,553.10 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5,751.32万元,实现净利润24,471.08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1,760,905.97万元,负债总额为1,548,958.86元(贷款总额为416,215.26万元);2021年1-3月,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599,674.75万元,实现净利润2,945.64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30,0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58,606.46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2,567.77万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038.69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9%、10.64%、0.25%。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282 公司简称:南钢股份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