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减排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聚焦特种纤维、复合材料、新能源材料三大赛道、以“做强叶片、做优玻纤、做大锂膜”的产业发展思路,集中优势资源大力发展风电叶片、玻璃纤维及制品、锂电池隔膜三大主导产业,同时从事高压复合气瓶、膜材料及其他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3.6亿元,同比增长2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亿元,同比增长103.2%,各项经营指标再创历史新高。
(一)风电叶片业务
1、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从事风电叶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产品下游客户为风电机组整机商,终端用户为风电场开发商。公司拥有江苏阜宁、河北邯郸、江西萍乡、甘肃酒泉、吉林白城、内蒙古锡林及兴安盟七大生产基地,具备年产10GW以上风电叶片生产能力,积累众多国内和国际的一流客户资源,成立至今累计实现全球销售近65GW,“Sinoma”品牌风电叶片在全球六大洲、23个国家稳定运行;系统化的技术创新体系引领行业技术发展,具备1.0MW-8.XMW的6大系列产品,适用于高低温、高海拔、低风速、沿海、海上等不同运行环境,全系列产品通过GL、DNV等国际认证。
2、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风电整机招标价格大幅下降以及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公司风电叶片产品价格及成本遭遇巨大挑战。公司风电叶片产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和技术优势、前瞻性的产品布局,深度挖掘客户需求,快速推进海上风电叶片产能释放,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及可持续交付能力;同时以“三精管理”为抓手,持之以恒开展管理创新,提升成本管控能力,确保产业盈利能力保持平稳。报告期内,合计销售风电叶片4,554MW,实现销售收入30.8亿元,净利润3.3亿元,市场份额持续提升,进一步巩固国内市场领先地位。
风电叶片产业作为公司主导产业之一,公司将持续投入资源践行“两海战略”。海上风电增长强劲,公司将基于自身技术和生产优势,巩固提升既有海上客户合作深度,持续增加海上大叶型产品研发投入,通过大型化、大功率化及定制化叶片研发拓展海上风电客户;紧抓新的战略机遇期,加速国际布局,强化国际竞争策略,奋力开拓国际市场。
3、行业情况
短期来看,2020年风电抢装之后,行业迅速进入了调整期,风电招标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叠加原材料成本上升,风电装备供应链面临巨大成本压力,竞争加剧。中长期看,2021年陆上风电正式进入平价时代,年底海上风电国家补贴也将退出,风电的政策支持方式也将从补贴推动转向“30碳达峰、60碳中和”远大目标推动,行业成长对政策依赖性减弱,市场机制能够更多的发挥作用,风电中长期的成长属性将会真正凸显。降低度电成本是风电长期稳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平价时代倒逼供应链加快技术进步和加速降本,度电成本的快速下降将打开风电长期的市场需求空间,风电行业将形成内生的“降本-放量-降本”的良性循环。大型化和大功率化是风电产业链最有效的降本途径,一方面减少单位原材料单位消耗,另一方面降低运维成本。
平价时代大型化、大功率化趋势将进一步提高行业竞争壁垒,具备技术、规模和服务等综合竞争能力的企业将更具优势。同时,中国风电设备企业技术进步以及低成本优势,将吸引国际整机企业更多的寻求和深化与中国零部件供应商的合作伙伴关系,具备设计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的独立零部件厂商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玻璃纤维业务
1、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从事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玻璃纤维年产能近110万吨,主导产品包括系列无捻粗纱、热塑性短切纤维、短切毡、方格布、风机叶片用多轴向经编织物、电子纱工业纱及电子布、耐碱纤维和玻纤无纺布等8大类2000多种规格,广泛应用于建筑与基础设施、汽车与交通、化工环保、电子电气、船舶与海洋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出口北美、欧洲、中东、亚太、中南美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
2、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以家电、汽车、电子等为代表的玻璃纤维下游需求强劲、海外需求恢复趋势明显,公司主要产品量价齐升;同时公司持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研发创新、以及管理提升等工作,综合成本不断下降,生产效率及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报告期内泰山玻纤合计销售玻璃纤维及其制品5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2.4亿元,净利润14.2亿元。
产能布局方面,泰山玻纤满莊新区F09线年产9万吨高强高模玻纤项目和邹城F06线年产6万吨细纱项目一季度开工建设,预计四季度点火;产品结构方面,紧抓行业高景气机遇,根据市场形势变化迅速调整产销结构,将短纤、合股纱等高附加值产品产能最大化;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方面,加快“卡脖子”技术攻关,薄型电子布已批量生产,超薄型电子布系列产品正在客户测试验证中,5G用高频高速用低介电薄型和超薄型电子布的研究与开发取得重要成果(全系列产品已进入客户第二阶段验证测试)。
3、行业情况
今年上半年伴随疫情减弱,国内主要玻璃纤维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强劲,海外需求亦明显改善,产品供不应求,量价齐升,国内主要玻纤企业盈利能力大幅提升。行业高景气带来新一轮产能扩张,新增产能释放对普通玻璃纤维产品价格将会形成一定冲击,竞争加剧;海外市场疫情好转带来需求扩张,产品出口形势向好将会对冲部分新增产能的影响。从供给格局来看,行业较高的进入壁垒以及头部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技术、规模、成本、品牌以及客户优势难以追赶,现有寡头垄断格局难以打破,市场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从需求端来看,在“双碳”和信息化社会背景下的风电、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新型建材等领域需求强劲增长,玻璃纤维成本中枢下降以及产品升级将会加速新应用领域的推进和对传统材料的替代,并推动玻璃纤维在这些领域的渗透率提升,打开行业成长空间。
(三)锂电池隔膜业务
1、主营业务概述
锂电池隔膜产业是公司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主导产业。目前,公司具备年产10亿平米基膜的生产能力,在山东滕州、湖南常德、湖南宁乡以及内蒙呼和浩特布局了四个生产基地,覆盖了国内外主流锂电池客户市场;拥有国际先进的湿法隔膜制造装备以及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5-20μm湿法隔膜及各类涂覆隔膜产品,锂电池隔膜作为新能源电池生产的关键材料,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3C消费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
2、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锂膜产业在股权架构及治理结构层面完成中材锂膜与湖南中锂的资产整合,形成统一的决策、运营平台,搭建“管理总部+N个制造工厂”的管控模式,强化内部管理,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决策及管理效率;同时内抓生产制造,外抓国际市场,产品直通率稳步提升,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其中国际客户销量占比持续提升,超过10%;报告期内合计销售隔膜产品3.5亿平米,实现销售收入4.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动锂膜产业新项目建设及新产品研发。产能建设方面,湖南生产基地21-24#线建成投产,将陆续释放产能;滕州二期项目预计2021年四季度完成安装调试,届时公司锂膜产能将超过15亿平米;同时,公司正在锂电池产业聚集的长三角区域布局南京基地,拟新建10亿平米产能,持续扩大规模;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布局油性混涂、喷涂等涂覆技术、产能和产品储备,不断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
3、行业情况
在碳中和目标倒逼下,欧洲与中国都自上而下地将新能源车作为重点战略布局,从补贴、产业链扶持、顶层政策指引等多方面推动新能源车发展,全球一线车企加大投入全面推动电动化转型。据EVsales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约325万辆,受欧洲市场强势增长和中国快速复苏带动,同比增长37.78%,渗透率达到4.24%。报告期内,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提升,2021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源骑车产量及销量分别为128.4万辆及120.6万辆,同比增长均超过200%。随着全球电动化浪潮开启,动力电池作为电动汽车核心部件之一也将进入全面爆发期,GGII预计到2025年,动力电池需求量有望达到1,410.5GWh。隔膜作为锂电池核心材料之一将充分受益,中长期将保持景气度扩张。同时储能应用在全球经济体实现碳中和目标下,将极具爆发性,市场潜力亦是不亚于动力电池领域。
“低成本、高能量密度、长寿命、高安全”将是未来锂膜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涂覆配方及工艺将是打造差异化和定制化隔膜产品的核心要素。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头部企业规模技术提升,行业加速洗牌,市场竞争格局逐步清晰,国内隔膜企业差距进一步拉开,市场进一步集中,头部企业均大力开拓海外市场。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时间:2021年8月17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1号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忠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名,代表股份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13名股东,代表股份1,041,231,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474%。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20名,代表股份109,270,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15%。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3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9,627,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204%。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南玻有限为其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150,501,884股。同意1,149,515,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反对984,8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8,641,0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7%;反对984,8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3%;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2、审议《关于为湖南中锂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150,501,884股。同意1,149,515,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反对984,8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8,641,0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7%;反对984,8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3%;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150,501,884股。同意1,150,435,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6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9,56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6%;反对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3%;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律师、李童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信永中和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卫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慧春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审查,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履职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山玻纤贵金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充分盘活存量资产,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拟开展玻璃纤维池窑生产线用相关贵金属的交易业务。截至目前,泰山玻纤及其子公司已累计出售铂铑合金约79kg,形成净利润19,709.61万元(未达到公司上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交易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第七部分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时(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后续,泰山玻纤及其子公司拟继续对外择机出售(置换)铑粉或铂铑合金。上述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净利润的10%,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同意泰山玻纤根据发展战略及贵金属市场情况,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对外择机出售(置换)不超过280kg铑粉或铂铑合金(含已出售的79kg)。
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公司预计上述出售(置换)数额不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如后续该事宜将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达到报送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时,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泰山玻纤贵金属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采用询比价的方式进行交易,尚无确定的交易对象。最终交易对象基本情况,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铑粉或铂铑合金:不超过280kg
2、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属泰山玻纤及其子公司合法持有,权属清晰且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交易标的加工成漏板后可用于玻璃纤维池窑生产线设备中,由于漏板加工工艺的改进,漏板中铑含量逐渐降低,部分铑粉或铂铑合金出现富余状态。
4、交易标的2020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账面值为6,500万元。
5、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综合考虑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次拟出售部分资产形成的收益最终将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交易将采用询比价的方式进行,目前交易对手、交易价格、交易时间、是否能完成交易等内容尚不确定,亦未签署正式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拟出售的部分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后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玻璃纤维产业盘活资产,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促进玻璃纤维业务的持续发展并稳步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8月17日下午3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创作展示中心1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忠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64)全文刊登于2021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21年8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全文刊登于2021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4、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泰山玻纤贵金属交易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山玻纤贵金属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全文刊登于2021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8月17日下午4时在北京海淀区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1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逵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