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649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651万元。
●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4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租赁”)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300万元的担保,长青租赁向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于2021年4月9日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近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和长青租赁签订了《授信协议》,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6649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长青租赁在《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4、住所: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8层0806-163室
5、法定代表人:周卓声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长青租赁最近一年(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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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3月31日及2021年1-3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16649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
5、保证范围:主债权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约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73421608.6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6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29421608.64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8%,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