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主体为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家电集团”),要约收购的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收购人在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奥马电器”)中的持股比例,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收购人对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2、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TCL家电集团持有奥马电器269,675,979股普通股,占奥马电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4.88%;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融泽”)持有奥马电器23,138,065股普通股,占奥马电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13%;TCL家电集团与中新融泽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马电器292,814,044股普通股,占奥马电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7.01%。
3、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TCL家电集团、中新融泽以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除要约安排外,无其他约定条件。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49,241,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99%,要约收购的价格为6元/股。
4、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TCL家电集团、中新融泽最多合计持有奥马电器542,055,714股股份,占奥马电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495,450,020元,TCL家电集团将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将300,000,000元(相当于收购资金总额的20.06%)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6、本次要约收购的价格为6元/股,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此外,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可能导致要约收购失败。综合上述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2021年8月17日,公司收到TCL家电集团送交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相关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的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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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家电集团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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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21年8月17日,收购人的唯一股东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控股”)作出决定,同意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收购人对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收购人决定进一步提升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
四、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计划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收购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除TCL家电集团、中新融泽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49,241,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99%,要约收购的价格为6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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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奥马电器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但最终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办法》规定的最低价。
六、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的计算基础
(一)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价格为6元/股。
(二)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根据《收购办法》第三十五条:“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TCL家电集团取得奥马电器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为6元/股,中新融泽不存在交易奥马电器股票的情形。
2、根据《收购办法》第三十五条:“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奥马电器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为5.26元/股。
因此,以6元/股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符合要约定价的法定要求。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符合《收购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相关情况
基于本次要约价格6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495,450,020元。
收购人TCL家电集团将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将300,000,000元(相当于收购资金总额的20.06%)存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收购人TCL家电集团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主要为收购人控股股东TCL实业控股向收购人提供的资金支持。
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八、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
九、其他说明
1、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内容,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