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6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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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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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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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支持铖昌科技在微波毫米波射频芯片业务上的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结合铖昌科技业务发展现状,并基于铖昌科技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积极推动其分拆上市进程事项,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0年12月18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拟分拆铖昌科技上市的议案》及《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拟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公司接到铖昌科技的通知,铖昌科技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申请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备案登记,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铖昌科技上市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2、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铖昌科技至A股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铖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分拆子公司铖昌科技至A股上市预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同意公司分拆子公司铖昌科技至A股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了相应的决议公告及《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A股上市的预案》《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3、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同意公司分拆子公司铖昌科技至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了相应的公告以及中介机构意见。
4、公司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交所主板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中国证监会依据相关规定对铖昌科技报送的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议案》。
《关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邮件、传真、电话及专人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与市场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完善产业布局、提高市场地位、提升整体竞争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号文)的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7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023,085.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976,914.99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223号”《验证报告》。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5,956.55万元,其中:2020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912.44万元;2021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044.11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039.9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专户集中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2019年6月,公司、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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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电子制程自动化与大数据运营管控平台系统项目”、“智慧生活大数据平台系统项目”及“面向智慧型家用电器的新一代智能控制器研发与产业化”,截止2021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5,956.55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报告期内,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半年度)”(附表1)。
四、“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表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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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④:因“智慧生活大数据平台系统”项目变更为“面向智慧型家用电器的新一代智能控制器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6,632.33元(包括86.04万元的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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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而泰”)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议案》,现将相关公告如下:
一、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随着各种设备日益朝数字化、功能集成和智能化方向发展,智能控制器的渗透性进一步增强,应用领域日趋广泛,以及大制造行业向国内转移的趋势日趋加快,为把握市场机遇,发挥公司在智能控制领域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抚州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和而泰”)于抚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抚州高新区”)投资建设制造基地。
本次投资建设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该项目”)总额为4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000万元,项目投产后主要用于智能控制器及智能硬件生产制造,建设达成后,预计年产值约为100,000万元。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相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和而泰制造基地;
2、项目实施主体:抚州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科纵四路以东、纬四路以北;
4、项目建设内容:建造制造基地,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智能仓储物流及其他配套设施(办公区域、门卫、车棚)等;
5、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4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为20,000万元;
6、资金筹措方式: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7、项目建设进度:不超过32个月。
三、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抚州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03月26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科技大道,西至科纵四路,南至纬四路,北至金巢大道
法定代表人:秦宏武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家庭用品智能控制器、新一代智能控制器、智能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涵盖国内及海外家用电器智能控制器、汽车电子智能控制器、电动工具智能控制器、智能家居智能控制器、泛家居智能控制器,形成了“四行并举,六大板块”的产业格局,随着全球分工和产业转移的持续发展,众多制造细分门类持续向中国转移,中国智能控制器企业全球份额稳步提升,公司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本次通过全资子公司抚州和而泰投资建设生产制造基地,发挥公司在智能控制领域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完善产业布局、提高市场地位、提升整体竞争力,为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永动力,引领产业的快速发展。
本次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涉及立项、环保、规划、施工许可、环评、安评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项目投资资金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存在因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以及融资渠道是否畅通而产生的资金风险;
3、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预计期限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4、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可能面临项目效益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变化而达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5、本次项目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计划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公司制造基地,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制造加工等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与市场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完善产业布局、提高市场地位、提升整体竞争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