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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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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91,948,998股,其中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8,758,387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23,190,611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8月23日。

  ●本次上市后股改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88,892,226股。

  一、 相关情况

  (一)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情况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北汽蓝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18年2月12日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18年2月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18年9月27日实施完毕后复牌。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存在追加对价安排。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的相关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以下简称“发股限售股”)。有关发股限售股情况如下:

  1、核准时间

  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99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0)。

  2、股份登记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9)。

  3、发行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1)发行对象

  ■

  (2)锁定期安排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中,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广州”)、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汽车”)、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泛海云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根据北汽集团、北汽广州及渤海汽车在本次重组中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因自本次重组交易完成至2019年2月22日收盘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超过20个交易日低于10.76元/股,且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10.76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根据前述承诺,北汽集团、北汽广州及渤海汽车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在36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二、关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改限售股持有人关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1)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泰克”)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川新泰克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包括基于该等非流通股份获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经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并完成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四川新泰克将其持有的公司168,758,387股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北汽集团,并于2019年7月17日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北汽集团已针对前述无偿划转股份出具继续履行股份锁定义务的承诺如下:北汽集团从四川新泰克无偿划入的北汽蓝谷168,758,387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其他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东承诺

  其他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东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所持有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包括基于该等非流通股份获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送股垫付承诺

  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包括明确表示反对及未明确表示意见)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四川新泰克代为支付该非流通股股东应承担的送股义务。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北汽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偿还四川新泰克代为支付的股改对价,并在取得北汽集团的同意后,由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

  (二)发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中,北汽集团、北汽广州及渤海汽车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详见2019年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3);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泛海云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承诺。

  三、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送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本即以股本958,671,182股为基数,以2018年9月18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55,349,13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958,449,137股(其中本次发股限售股为2,663,798,1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6,900,000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告(资本公积转增部分)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5)。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99号),公司向3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38,310,2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9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的3,355,349,137股增加至3,493,659,33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96,759,337股(其中本次发股限售股为2,663,798,1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6,900,000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公司向16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93,650,79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21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3,493,659,337股增加至4,287,310,13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四、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股改限售流通股的变化情况

  2019年8月21日,公司第一次安排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37,000,390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

  此外,股东持有股改限售流通股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载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如下:

  ■

  备注:

  1、北汽集团持有公司1,267,937,269股股份,其中股改限售流通股168,758,387股。

  2、上述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下所列示的持股比例以公司2021年5月2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五、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书出具之日,北汽蓝谷相关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做出的承诺;北汽蓝谷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北汽蓝谷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北汽蓝谷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对本次发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有关事项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认为:1、北汽蓝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2、北汽蓝谷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3、北汽蓝谷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中信建投对北汽蓝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91,948,998股,其中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8,758,387股;发股限售股上市数量为223,190,611股。

  (二)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8月23日;

  (三)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1、本次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

  2、本次发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

  (四)本次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四川新泰克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将其持有的公司168,758,387股股份转让给北汽集团,并于2019年7月17日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

  (五)此前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2019年8月21日,公司第一次安排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37,000,390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

  本次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

  八、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

  九、上网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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