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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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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1-055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梁秉聪、独立董事曹斌、张帆、敬云川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议农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认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1-05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持有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投资”、“乙方”)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新兴”、“丙方”),(详情请参阅公司2020年10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股权转让后,公司对华北投资公司的原有债权形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华北投资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往来资金的清理,鉴于华北投资公司短期还款能力较弱,需由中油新兴对资产完成整合,利用中油新兴拥有的上游气源及中油储配系统资源,通过华北投资公司拥有的终端市场,完成从上游气源到终端市场的战略布局,并将长输管网等资产形成有效资产,充分发挥长输管网的价值,形成完整的产业链,资产整合后逐步对债务进行清偿,公司与华北投资公司及中油新兴经协商后,于2021年1月29日对上述往来资金的清理签订了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书。

  根据该协议,华北公司提供了新的相应还款计划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并由中油新兴提供了担保,考虑到华北投资公司的现实情况,双方暂未就往来资金使用费做出明确约定。

  公司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的议案》,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管庄路181号院1号楼103室

  3.注册资本: 30612.24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杨双虎

  5.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销售食品;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矿产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子计算机、化工(不含危化危险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燃料油、润滑油、焦炭、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机械维修(不含机动车维修);建筑机械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天然气供应;能源矿产地质勘查;货运代理;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商业用房;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发;仓储服务;酒店管理。

  7.股权关系:

  中国富莱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中油新兴89.71%股权,内蒙古中汇富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油新兴10.29%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099,493.39万元,净资产为362,770.58万元,营业收入为331,120.40万元,净利润为-17,761.81万元。

  9、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在2020年8月24日前曾任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持有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58%股权,同时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持有中油新兴89.71%股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五)中的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追溯原则,认定中油新兴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中油新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债权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乙方(包括关联方)尚未偿还与甲方(包括关联方)往来款余额(应收应付相抵后的余款,详见附件明细表)为人民币477,164,236.09元(大写金额:肆亿柒仟柒佰壹拾陆万肆仟贰佰叁拾陆元零玖分)。

  第二条 债务清偿期限

  就上述欠付往来款,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分期偿还:

  1、第一期:2021年12月31日前,乙方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10%,即人民币47,716,423.60 元(大写金额:肆仟柒佰柒拾壹万陆仟肆佰贰拾叁元陆角整);

  2、第二期:2022年12月31日前,乙方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20%,即人民币95,432,847.22元(大写金额:玖仟伍佰肆拾叁万贰仟捌佰肆拾柒元贰角贰分);

  3、第三期:2023年12月31日前,乙方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30%,即人民币143,149,270.83元(大写金额:壹亿肆仟叁佰壹拾肆万玖仟贰佰柒拾元捌角叁分;

  4、第四期:2024年12月31日前,乙方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40%,即人民币190,865,694.44元(大写金额:壹亿玖仟零捌拾陆万伍仟陆佰玖拾肆元肆角肆分)。

  乙方应按甲方届时提供的账户信息支付上述款项。

  第三条 担保

  丙方同意,就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清偿的债务(包括因债务发生的违约责任等)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甲方任何一期债务,甲方除有权向乙方主张履行还款义务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 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法律措施实现债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及实现债权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约定产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债务是由于公司出售华北投资公司所形成的,由于华北投资公司短期还款能力较弱,需由中油新兴对资产完成整合,利用中油新兴拥有的上游气源及中油储配系统资源,通过华北投资公司拥有的终端市场,完成从上游气源到终端市场的战略布局,并将长输管网等资产形成有效资产,充分发挥长输管网的价值,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创造产业价格,资产整合后逐步对债务进行清偿。且中油新兴为华北投资向本公司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上述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的签署,因本出售股权事项转换而来。为切实防范公司的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中油新兴同意,就本协议华北公司应向本公司清偿的债务(包括因债务发生的违约责任等)向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协议的签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10月份向关联方出售华北公司,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股权转让后,公司对华北投资公司的原有债权形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明确了相应还款计划且约定了还款时间,并由中油新兴提供了担保。我们还将持续对上述事项保持密切关注,加强与交易对手方沟通协调,同时要求管理层随时关注担保方资金资产及经营状况,努力减少相应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需要,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1-05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9月2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9月2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1年8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追认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议案内容详见公司8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1年9月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1,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255501-8222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9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9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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