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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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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08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6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660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一、监管工作函全文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称,公司涉及与徐文彪两起借贷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共2.6亿元,公司非《借款协议》载明的借款人,亦非借款协议的保证人,仅在《借款协议》中印有公司公章及法人章。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请公司立即核实诉讼所涉《借款协议》的具体情况,公司实质上是否为借款人或保证人,是否应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二、请公司立即核实前述事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行为,如是,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占用方、具体方式、金额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请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表意见。

  三、公告提及,案件主要当事人姚国平已涉其他案件被刑拘,请说明姚国平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姚国平所涉刑事案件是否与公司有关。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收到本函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请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事项,落实上述监管要求,尽快核实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高度重视《工作函》所提出的问题,正积极组织各方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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