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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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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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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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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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疫情、原料价格上涨、主体生产装置周期性大检修等不利因素,狠抓管理改革,致力降本提效,推动发展提速,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双增长。报告期,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75亿元,合并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200.89万元。
报告期,通过工程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20万t/a烷基化装置建设接近尾声,并于7月份基本完成,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后续将根据装置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使装置尽快达产。20万t/a烷基化装置的建成投产,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成品油调和市场的供货能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规模效益和盈利能力。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1-050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1年7月27日,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 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岳阳兴长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其中《关于签署〈岳阳兴长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岳阳兴长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投资项目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投资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进展情况
(一)关于签署《岳阳兴长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与惠州市环大亚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惠东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岳阳兴长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
1、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惠州市环大亚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惠东县人民政府
乙方: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为政府(或政府部门),与乙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惠州市环大亚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惠东县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在甲方辖区内建设投资高端聚烯烃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约12亿元,主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30万吨/年特种聚丙烯和15万吨/年改性专用料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周期为18个月,项目达产后年产值应达到18亿元以上,年综合纳税额达到0.8亿元以上。
(3)项目用地
项目选址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占地总面积约为128600平方米。项目采取分批供地,首批供地约76573.64平方米。在乙方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给甲方后,依法确定项目所需土地的面积,乙方通过挂牌竞拍方式依法受让上述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
(4)项目建设
乙方应在交付土地之日起1个月内进场开工,并在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完工。
(5)项目公司
乙方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30日内在惠东县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2、签署协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签署协议的目的
公司本次签署《岳阳兴长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是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凭借公司聚烯烃新材料核心技术,充分利用沿海地区丰富的原料资源、市场资源和人才资源,打造公司新材料产业平台,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同时有利于产业化地的烯烃资源的优化利用,完善升级聚烯烃产业链,带动上下游集群发展,为地方和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可能存在的风险
①履约风险:本协议仅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约定,具体投资项目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②政策风险:如果产生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改变、政府行政命令限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等情形,可能致使公司无法继续按照原有的成本、市场环境或条件履行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将对公司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公司合同目的。
③管理风险:本项目未来将通过公司在惠州设立的子公司具体实施和运营,且项目本身的建设要求高,可能会面临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方面的风险。为此,公司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与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项目的稳健发展。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协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①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方面的重大变化;
②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MA56XBXJ7K
2、名称: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付锋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6、成立日期:2021年08月5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惠东县白花镇长塘村地段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科创中心(一期)科创楼606房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岳阳兴长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
2、《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