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武澄西路1号公司二楼职工培训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国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朱琦、独立董事周向东、独立董事安文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一鸣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3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5议案名称: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8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2.01-2.21)、3、4、5、6、7、8、9为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0、11、1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0、11、12为累计投票议案,所有被选人员全部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阳芳、吴治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