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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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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8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志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崔志勇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会议的情况进行了相应说明。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永冠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6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永冠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永冠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行使“永冠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冠转债”全部赎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永冠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9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永冠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票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6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永冠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59元/股)的130%,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永冠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永冠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永冠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冠转债”全部赎回。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前,“永冠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20.59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后,未实施转股的“永冠转债”将全部

  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永冠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永冠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

  差异,强制赎回有导致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投资者持有的“永冠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

  司后续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永冠转债”赎回的公告》。

  一、“永冠转债”发行及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5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000.00万元,期限6年。

  2021年1月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37号文同意,公司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冠转债”,债券代码“113612”。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自2021年6月15日起,“永冠转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20.79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永冠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调整为20.59元/股。

  二、“永冠转债”本次提前赎回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6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永冠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59元/股)的130%,已触发“永冠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余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未有交易“永冠转债”的情形:

  单位:张

  ■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永冠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永冠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公司后续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永冠转债”赎回的公告》中确定)登记在册的“永冠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将尽快披露《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永冠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时间、价格等具体事宜。在赎回期结束前,公司将至少发布3次“永冠转债”的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永冠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具体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五、风险提示

  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前,“永冠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20.59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后,未实施转股的“永冠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永冠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永冠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有导致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投资者持有的“永冠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21-59830677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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