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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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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74                                公司简称:川投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3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1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45号)。

  本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1.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涉川投光通信股权投资进行损失认定及财务核销处理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批准川投能源对涉川投光通信项目股权投资损失134,916.81元进行损失认定及财务核销处理。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在50亿元范围内追加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追加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50亿元,其中公司债30亿元,中期票据20亿元。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利率,期限不长于5年。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环境具体组织实施。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兑现契约化成果的提案报告》。

  本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契约化管理试行方案》,鉴于2017-2020年公司经营成果,对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进行考核兑现有利于激发经营班子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业精神,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4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七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在报告期各方面的情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涉川投光通信股权投资进行损失认定及财务核销处理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申报的对川投光通信股权投资损失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财务核销的相关条件。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在50亿元范围内追加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追加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发展需要,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未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兑现契约化成果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依据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契约化管理试行方案》,对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进行考核兑现有利于激发经营班子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业精神,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8月17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5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5号《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3,200,000.00元后余额为3,996,800,000.00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此外川投能源发生会计师费用105,000.00元、律师费用680,000.00元、资信评级费用1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449,000.00元、用于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费用1,400,600.00元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22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如下:

  ■

  (三) 募集资金2021年度上半年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如下:

  ■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5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从募集资金到位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滚动购买9,072,155.400.00元银行结构性存款, 滚动到期6,572,155,400.00元银行结构性存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94,905,941.53元,扣除应交增值税5,372,034.4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暂未缴纳)后,投资净收益为89,533,907.10元。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公司银行结构性期初余额为2,500,000,000.00元,滚动购买80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滚动到期1,15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8,004,931.50元,扣除应交增值税453,109.33元,2021年上半年投资净收益为7,551,822.17元。

  2、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2,150,000,000.00元,相比2020年初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2,500,000,000.00元下降3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1870836051508838)。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雅砻江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1458208050067640)。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23日,公司第十届十五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公司3,014,065,400.00元以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5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1年度上半年,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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