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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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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1-080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托管理会东金川公司部分股东权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为实现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进一步拓展矿产资源板块业务,加大资源储备,公司拟受托管理会东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会东国资公司”)持有的会东金川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川公司”)5%股权,并与会东国资公司签订《股东权利委托协议》。该受托管理是为后续介入金川公司的管理并为进一步合作做出的安排,故公司不收取受托管理费。

  ● 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对金川公司的尽职调查,未来双方能否实施开展具体合作以及具体合作方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变化、行业及地方政策、具体项目情况变化等情形,可能导致后续合作终止。该事项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影响尚无法预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1年8月15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会东金川部分股东权利的议案》,同意受托管理会东国资公司持有的金川公司5%股权,并同意与会东国资公司签订《股东权利委托协议》。会议应出席人数11人,实际出席人数11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杨如刚、郭祥辉因故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董事李琳、赵志鹏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熊国斌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与受托管理的标的公司及其各个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二、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 交易类型

  本次交易为受托管理会东国资公司持有的金川公司5%股权。

  (二) 会东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会东县鲹鱼河镇三鑫路南段108号(会东县财政局四楼)

  法定代表人:周荣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5,8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3月15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融资、咨询;汽车租赁;财务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会东国资公司股东方为: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4.18604%、5.81395%。

  会东国资公司与我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三) 会东金川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会东县大桥区铅锌镇官村

  法定代表人:姚之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磷矿石开采、加工;黄磷生产、磷铵生产、磷肥生产;磷产品销售;水电开发;危险货物运输;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煤及煤制品、皂粒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川公司股东方为: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广州钿融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会东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列分别为75%、20%及5%。

  金川公司与我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三、本次委托协议内容

  目前,双方尚未签署股权委托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委托方):会东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托方):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委托内容

  甲方将所持金川公司5%股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川公司《章程》对应的股东表决权、知悉金川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权利、企业管理权等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乙方行使,乙方接受该项委托,并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在金川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全部事项由乙方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将所持的金川公司5%股权的收益权(含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该项股权的处置权仍归甲方所有。

  2.委托期间

  委托期限为1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除非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委托期限内均不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

  (1)双方另行书面协商一致;

  (2)乙方受让甲方所持金川公司股权;

  (3)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

  委托期限届满,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3.委托费用

  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4、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交金川公司留存一份,经双方依法签署后生效。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司拟对金川公司开展前期尽调工作,待尽调工作完成后再进一步评估与金川公司是否合作以及具体合作方式,并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五、本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该受托管理是为后续介入金川公司的管理并为进一步合作做出的安排,该受托管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对金川公司的尽职调查,未来双方能否实施开展具体合作以及具体合作方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变化、行业及地方政策、具体项目情况变化等情形,可能导致后续合作终止。该事项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影响尚无法预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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