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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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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1年08月18日起对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由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3位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4位,并对《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

  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与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一)在“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将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修改为:“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在“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四、估值程序”中将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在“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五、估值错误的处理”中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四)在“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订。

  二、对《托管协议》与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一)在“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中将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在“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中将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基金托管人或其他当事人追偿。”

  修改为:“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基金托管人或其他当事人追偿。”

  上述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1年08月18日起生效。自当日起,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按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于2021年08月1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6日

  

  关于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拆分结果及恢复交易和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主要消费,扩位场内简称:主要消费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600,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2601)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关于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等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基金份额拆分日(2021年8月13日)对权益登记日(2021年8月12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了拆分,本次份额拆分比例为1:5。现将拆分结果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拆分结果

  基金份额拆分日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拆分前基金份额总数为98,451,224.00份,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拆分前基金份额净值为4.5174元。本基金本次份额拆分比例为1:5,拆分后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492,256,120.00份,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9035元。

  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上述拆分比例对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拆分,本基金登记机构已于2021年8月13日进行了变更登记。拆分后的基金份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2021年8月16日起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拆分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及二级市场交易安排

  本基金自2021年8月16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及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25万份调整为130万份,并于2021年8月16日起开始用于投资者申购与赎回。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基金份额拆分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拆分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因基金份额拆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本次份额拆分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上调至130万份,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将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四)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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