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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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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1-04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3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9名董事,实到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及换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据此修订,公司拟增补两名董事。同时,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李孝利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提名周娟娟女士、梅长林先生、黎元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增补及换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王玉全、赵军、王月永、崔洪涛、赵小利、周娟娟、梅长林、顾维军、潘爱玲、姜丽勇、黎元组成,其中顾维军、潘爱玲、姜丽勇、黎元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提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李孝利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周娟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推举顾维军先生、潘爱玲女士、姜丽勇先生三位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顾维军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9%股权的议案》

  2016年5月,新华医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6-2018年)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陈维佳、冯立岗、杨明、李德、陈立国、陈向民等自然人被授予购股权,并于2016年-2020年分期进行了行权,以自有资金对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博迅”)进行增资。

  截止目前,长春博迅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5.9628万元,其中新华医疗出资1,120.9163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7.81%;陈维佳、冯立岗、杨明、李德、陈立国、陈向民(以下简称“陈维佳等6名自然人”)合计出资25.046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19%。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新华医疗应受让陈维佳等6名自然人在2018年6月30日前以自有资金向长春博迅增资的12.4902万股股份,受让价格按照2020年度长春博迅经审计年末净资产扣减该财务年度末至股权转让日之间长春博迅已宣告分配的股息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同时综合考虑长春博迅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相关条件的完成情况,经核算,公司此次受让陈维佳等6名自然人持有的长春博迅1.09%的股权价格为170.18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约定受让长春博迅1.0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华医疗持有长春博迅的股权比例将从97.81%增加到98.90%。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下属子公司常州英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常州英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英德”)成立于2013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为新华医疗的控股子公司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英德”)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其中,成都英德出资24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自然人白仲虎先生出资6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其经营范围为微生物、动物、植物、昆虫细胞培养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物科学技术的过程装置装备、仪器及相关分析测试仪器的研发,制造,销售。

  常州英德为成都英德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收购成都英德时开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自设立以来,均未有效拓展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注销常州英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梅长林:男,汉族,195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主任医师/教授。历任上海长征医院肾内科教授、主任医师、肾内科主任、内科学教研室主任;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医学会内科学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医师协会肾内科医师分会会长;解放军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华东地区肾脏病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长征医院终身教授;中国医师协会肾内科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国研究型医院协会罕见病分会副会长;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肾脏病透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肾脏病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主任。

  2、黎元:男,汉族,1965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医师。现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影像科副主任、党委书记;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影像科主任;上海精准医疗国际研究院院长;IHE China 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复旦牛津脑功能磁共振研究所副所长;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医疗 5G 网络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工信部所属智慧医疗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华医学会放射学会磁共振学会委员;美国放射学会(ARRS)会员;《磁共振成像》、《中国 CT 和 MRI 杂志》、《罕少见病杂志》、《中国临床神经科学》编委;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周娟娟:女,汉族,198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主管;福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简历

  周娟娟:女,汉族,198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主管;福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及换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据此修订,公司拟增补两名董事。同时,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李孝利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及换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提名周娟娟女士、梅长林先生、黎元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增补及换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王玉全、赵军、王月永、崔洪涛、赵小利、周娟娟、梅长林、顾维军、潘爱玲、姜丽勇、黎元组成,其中顾维军、潘爱玲、姜丽勇、黎元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提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孝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梅长林:男,汉族,195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主任医师/教授。历任上海长征医院肾内科教授、主任医师、肾内科主任、内科学教研室主任;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医学会内科学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医师协会肾内科医师分会会长;解放军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华东地区肾脏病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长征医院终身教授;中国医师协会肾内科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国研究型医院协会罕见病分会副会长;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肾脏病透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肾脏病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主任。

  2、黎元:男,汉族,1965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医师。现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影像科副主任、党委书记;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影像科主任;上海精准医疗国际研究院院长;IHE China 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复旦牛津脑功能磁共振研究所副所长;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医疗 5G 网络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工信部所属智慧医疗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华医学会放射学会磁共振学会委员;美国放射学会(ARRS)会员;《磁共振成像》、《中国 CT 和 MRI 杂志》、《罕少见病杂志》、《中国临床神经科学》编委;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周娟娟:女,汉族,198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主管;福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30日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

  至2021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1、议案1.02、议案2.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8月2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5、登记地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电话:0533—3587766

  传真:0533—3587768

  联系人:李财祥、李静

  2、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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