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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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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1日、8月12日、8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关媒体转发的对公司的报道中包含了汽车储能业务发展的相关内容,并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进行了预测。公司在此提示,上述指标预测非公司确认数据,存在准确性问题,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销售的储能产品为乘用车用塑料燃油系统总成,业务涉及燃油箱本体、注油管、阀门、油泵、碳罐、滤清器等产品及配件的研发、采购、制造和销售。

  ●公司电池包上壳体业务与储氢瓶业务均尚未产生收入。公司储氢瓶业务目前处于试制样件基本性能测试阶段,后续还涉及相关试验认证,市场推广,生产线扩建以及申请相应生产资质等多个阶段,大规模商业化还需要结合行业发展及整体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实施。目前公司储氢瓶业务没有准确的商业计划时间表,且未来即使研发成功,预计对业绩贡献有限。公司储氢瓶业务未来在产品技术开发,市场前景及盈利能力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1日、8月12日、8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关媒体转发的对公司的报道中包含了汽车储能业务发展的相关内容,并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进行了预测。公司在此提示,上述指标预测非公司确认数据,存在准确性问题,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销售的储能产品为乘用车用塑料燃油系统总成,业务涉及燃油箱本体、注油管、阀门、油泵、碳罐、滤清器等产品及配件的研发、采购、制造和销售。

  公司研制的电池包上壳体已通过主机厂前期认证,并已完成整车试验验证,但尚未产生收入。公司电池包内热管理业务尚在研发中。

  公司储氢瓶业务于2017年启动市场调研,2018年正式立项,目前处于试制样件基本性能测试阶段,后续还涉及相关试验认证,市场推广,生产线扩建以及申请相应生产资质等多个阶段。目前公司储氢瓶业务研发投入占比较低且未资本化。考虑到国家氢燃料电池车发展仍处在早期阶段,后续大规模商业化还需要结合行业发展及整体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实施。目前公司储氢瓶业务尚未产生收入且没有准确的商业计划时间表,未来即使研发成功,预计对业绩贡献有限。公司储氢瓶业务未来在产品技术开发,市场前景及盈利能力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幅度较大,交易量明显放大。自2021年8月9日以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35.04%,其中8月11日、8月12日、8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1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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