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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并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预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需有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2本公司2013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共取得投资收益4,312,602.74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1,809,174.85元;2014年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共取得投资收益17,936,082.02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1,021,219.77元;2015年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共取得投资收益8,100,603.24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944,478.20元;2016年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共取得投资收益30,615,986.76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680,321.28元;2017年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共取得投资收益13,414,520.56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469,219.71元;2018年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共取得投资收益11,312,904.09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602,988.04元;2019年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共取得投资收益10,194,719.16元(中国银行高新支行134042351630账户本期收到的中银保本理财投资收益为含税金额),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333,353.33元;2020年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共取得投资收益6,162,146.57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421,622.55元; 2021年上半年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共取得投资收益1,762,847.39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193,609.80元。
2014年12月29日,从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转出投资收益及银行利息共12,966,874.21元至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9533605101409账户,从本公司中国银行昆明市高新支行营业部135630350574账户转出投资收益及银行利息共9,874,217.09元至本公司中国银行昆明市高新支行营业部137203477550账户;2015年6月11日,从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转出投资收益及银行利息共835,584.00元至本公司中国银行昆明市高新支行营业部137203477550账户;2016年12月15日,从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135630350574账户转出投资收益及银行利息共4,389,288.39元至本公司中国银行昆明市高新支行营业部137203477550账户,余额转出后对135630350574账户进行了销户;2017年3月21日本公司将2013年公开增发中药现代化基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4,389,288.39元,划转至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134042351630户;2017年1月19日从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871900026210101账户转出投资收益及银行利息共6,613,436.18元至本公司中国银行昆明市高新支行营业部137203477550账户,截至2017年7月31日,已完成全部投入金额,后续将该账户作为一般户继续使用,并于2018年5月3日销户;截至2019年3月19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53001885436051005197已经完成销户,并将结余资金2,600元,账户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10,648,603.25元结转至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城西支行53001895336051010409账户。
5、2013年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5.1本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地点变更的议案》,决定将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小容量注射液生产线提产扩能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实施地点变更在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地点变更的意见,同意此次变更事项。
5.2高技术针剂示范项目
项目总投资25,798.4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054.53万元(其中:公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利用公司原有设施4,088.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743.88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20,167.96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7,702.96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其他流动资金支出4.51万。
5.3创新药物研发项目
项目总投资9,657.7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为5,397.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931.99万元(其中:研究试验费3280万元),预备费为279.87万元,其他费用为48.75万元。
根据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昆工信通[2013]184号《关于变更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备案地址的通知》,本公司为适应市场及企业发展战略整体规划要求,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址从“昆明市呈贡七甸工业园区”变更至“昆明高新区马金铺新城产业园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期从2011年至2018年顺延为2013年10月至2020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支出3,738.67万元,其中568.33万元为研究试验费,3,078.00万元为马金铺7号地的地价款,92.34万元为马金铺7号地的契税款。由于公司规划布局调整,项目工程建设暂未正式开展,由本公司中国银行昆明市高新支行营业部137203477550账户将3,738.67万元归还至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2017年7月18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2017年8月2日,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其后,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将募集资金10,000万元划转至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商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的账号为871902967010501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及昆药商业与东海证券及招商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规定,需要取消“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取消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变更后募投项目“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现根据国家《中国制造2025》战略、工业4.0规划,及公司内部长远发展需求,将“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关于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预案》已于2017年10月30日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1日将10,000万元归还至本公司中国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531000326011121000184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昆药集团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变更后募投项目对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9年5月22日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求,面对现有的市场竞争形势及产品研发管线布局的需求,拟将“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募集的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定计划投资10,000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以下两个项目:(1)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二期-1)--化学合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2)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一期)--提取二车间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
募投项目的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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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原募集资金10,000万元外,为实施此项目的资金缺口807.51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截至2021年06月30日,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二期-1)--化学合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已累计支出3,085.15万元。
5.4中药现代化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33,011.2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703.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08.09万元。
根据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昆工信通[2013]232号《关于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批复》,中药现代化扩能建设项目的建设地质变更至“昆明高新区马金铺新城产业园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期为2013年11月至2015年10月。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付该项目23,000.00万元,其中:土地支出为6,364.04万元,建筑工程费为12,294.80万元,安装工程费为2,594.11万元,基础设施费为659.43万元。本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6、2015年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6.1收购北京华方科泰100%股权
本公司2014年12月26日第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2015年1月19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9日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137203477550账户分别支付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股权款125,000,000.00元、128,330,000.00元。2015年11月6日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134042351630账户转入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137203477550账户归垫项目资金253,330,000.00元。
2015年9月24日,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过户手续,上述股权持有人已变更为本公司,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2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总投资48,989.3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6,925.6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63.67万元。
根据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昆工信发[2014]283号《关于同意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备案总投资进行变更的批复》,“项目登记备案总投资变更为82,000.58万元”,建设期为为2016年05月至2018年04月。
截至2021年0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资金额47,830.88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23,246.02万元,安装工程费为13,284.89万元。本项目尚余1,158.44 万元未支付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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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4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小容量注射剂扩产项目”变更为“对子公司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对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和“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等三个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本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
变更后项目的基本情况:
1、对子公司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本公司2014年11月26日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子公司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500万元的议案。
2014年12月17日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支付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款25,000,000.00元。
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5年1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对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
2014年11月19日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批准使用1,790万元收购小股东895万股,占增资扩股前总股本3,520万股的25.42%。2014年11月26日七届三十次董事会批准使用2,600万元进行增资扩股(以2014年10月31日每股净资产1.30元为标准,增加2,000万股,占扩股后总股本5,520万股的36.23%),用于运营资金。
增加投资后,将丰富金泰得公司产品线,巩固在中成药、天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为金泰得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14年12月11日,本公司收购文山健七堂三七有限公司所持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2.08%的股份4,251,629.00股,支付收购股权款8,503,258.00元;2014年12月15日,本公司收购江苏正源药业有限公司所持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2.16%的股份4,279,257.00股,支付收购股权款8,558,514.00元;2014年12月19日,本公司收购郑华秋所持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19%的股份417,792.00股,支付收购股权款835,584.00元;2014年12月16日支付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款26,000,000.00元。以上款项从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支付。
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更名为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
合作单位: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王庆华教授(以下简称“乙方”)、香港医韵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项目名称: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
合作方式:成立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6,300万元整,其中甲方认缴出资8,31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乙方认缴出资4,8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丙方认缴出资3,09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
甲方出资方式及期限:甲方分三期出资,合营公司工商登记设立后1个月内,甲方应实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合营公司工商登记设立后36个月内或合营公司向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递交药物临床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条件以孰先为准),甲方应实缴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即“第二期出资”);合营公司向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药物临床二期总结报告备案并申请药物临床三期后一个月以内,甲方应向合营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2,313万元(即“第三期出资”)。
乙方出资方式及期限:合营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将上述出资的专利与专有技术(包括技术中的实物资产如工程菌种等)转让至合营公司名下,且该出资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作价应不低于人民币4,890万元,同时合营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后三个月内,丙方应将上述出资的专有技术转让至合营公司名下,该出资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作价应不低于3,097万元。
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6,300万元整。
2014年12月17日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支付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款3,500万元。本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至6月28日期间共计用自有资金支付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1,900万元用于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并于2017年8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归还。2017年8月23日,本公司收到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归还置换自有资金出资款1,900万元。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4日、2018年8月21日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600万元、2,313万元用于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2018年11月13日,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将203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合计2,710万元。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将公司研发产品管线聚焦到心脑血管、抗肿瘤、骨科、免疫等核心治疗领域,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战略部署需要,公司将持有的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进行转让。银诺医药为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8,110万元,标的公司尚处研发阶段,未产生收益。公司整体估值人民币32,600 万元,以合计人民币16,626万元或等值美元进行转让。公司本次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的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及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股权交割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于2021年3月底之前完成。
4、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2017年7月18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2017年8月2日,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其后,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将募集资金10,000万元划转至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商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的账号为871902967010501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及昆药商业与东海证券及招商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规定,需要取消“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取消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变更后募投项目“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现根据国家《中国制造2025》战略、工业4.0规划,及公司内部长远发展需求,将“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关于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预案》已于2017年10月30日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1日将10,000万元归还至本公司中国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531000326011121000184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昆药集团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变更后募投项目对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9年5月22日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求,面对现有的市场竞争形势及产品研发管线布局的需求,拟将“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募集的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定计划投资10,000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以下两个项目:(1)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二期-1)--化学合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2)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一期)--提取二车间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
募投项目的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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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原募集资金10,000万元外,为实施此项目的资金缺口807.51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截至2021年06月30日,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二期-1)--化学合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已累计支出3,085.15万元。
五、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了九届二次董事会和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0,636,632.45元(包含募投项目结余2,600元及截至2018年11月8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10,634,032.45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19年3月19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53001885436051005197已经完成销户,并将结余资金2,600元,账户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10,648,603.25元结转至建设银行昆明城西支行,账号53001895336051010409。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条款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共计收到政府补助34,333,808.55元。现将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政府补助明细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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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4,333,808.55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9,400,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4,933,808.55元。预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24,933,808.55元,预计会增加当期净利润2,109.1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财报净利润的4.62%。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1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以现场+线上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公司汪思洋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克诺顿及其子公司贝克销售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克诺顿及其子公司贝克销售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公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血塞通药业少数股权的议案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血塞通药业”)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在股权集中度上进一步加强对血塞通药业的控制,公司拟以现金125,914元人民币收购自然人黄桂林先生持有的血塞通药业0.06%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血塞通药业89.60%股份, 黄桂林先生仍持有血塞通药业0.26%股份。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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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利众院少数股权的议案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众院”)是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商业”)持有利众院20%股权,杭州瀚江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瀚江”)持有利众院5%股权。为强化公司对医药商业渠道的业务管控,进一步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及整合,公司拟以人民币744.93万元收购昆药商业所持有的利众院20%股权,拟以人民币186.23万元收购杭州瀚江所持有的利众院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利众院100%股权。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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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收购全资子公司昆药商业之子公司云南昆康70%股权的议案
云南昆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昆康”)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昆药商业持股70%的子公司。为强化昆药商业主营业务,公司拟以现金846.6667万元人民币收购昆药商业所持有的云南昆康7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云南昆康70%股权,昆药商业不再持有云南昆康股权。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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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控股孙公司丽江医药新设公司的议案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丽江医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昆药商业持股60%的子公司。为强化丽江医药主营业务,现拟由丽江医药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出资设立新公司“丽江千方大药房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依据,以下简称“新设公司”),负责丽江医药的零售业务的管理。新设公司注册资本拟为200万元人民币。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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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于控股孙公司楚雄虹成新设全资公司的议案
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虹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昆药商业持股60%的子公司。为强化楚雄虹成主营业务,拟由楚雄虹成设立全资子公司 “楚雄虹成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负责楚雄虹成零售业务的管理。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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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关于全资子公司贝克诺顿购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口服缓释制剂品种在研项目的中试研发及小规模生产需求,公司拟基于全资子公司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综合车间进行改造建设,工程改造和设备购置总投入预计1,465万元人民币。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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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关于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关于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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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汪菲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证券业务开展需要,同意聘任董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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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件:
董雨女士简历
董雨,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山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8月加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证券事务管理等职位。2020年6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4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6月申请办理了医疗器械经营相关资质,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滇昆食药监械经营许20170383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滇昆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622号)等。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现拟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新修订条款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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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表述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